四、从三中全会部署看新一轮金融改革的基本框架和主要突破口
面对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的新要求,只有坚持市场化导向,进一步释放金融体系活力,建成完善的金融机构体系、金融市场体系、金融运行体系和金融监管体系,才能有效分散金融风险,为实体经济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和经济转型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持。如果说上一轮金融改革主要致力于改革微观金融机构,新一轮金融改革的重点则应逐步转移到构建制度、完善市场、改进利率汇率市场化形成机制、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与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上来。
从三中全会的重要部署看,下一步的 金融改革预期会从几个线索推进:
(一) 深化金融业的对内和对外开放。这主要包括金融业的对内和对外开放,具体包括降低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的门槛、推动政策性金融机构改革等。
(二)金融价格形成机制的市场化。这主要包括利率市场化改革和资本市场的开放、以及加快实现人民币在资本项目的可兑换。
利率是引导资源优化配置进而提高全要素生产率的重要市场指标,形成市场化的利率水平对于促进经济转型具有深远意义。全面推进利率市场化必须建立在融资者、投资者风险收益约束清晰的基础上,否则会形成金融资源配置的扭曲和金融风险的积累。
从长期来看,培育更加透明和更具市场约束的投融资主体需要进一步加快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改革以及财税改革,调整融资结构,发展直接融资,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其中的关键是推动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多渠道推动股权融资,发展并规范债券市场,鼓励金融创新。
从利率市场化角度看,需要在目前利率市场化取得长足进展的基础上,继续按照“先长期后短期、先大额后小额”的思路,进一步扩大中长期定期存款的浮动区间,并逐步扩大至短期和小额存款利率上浮区间,最后完全放松存贷款利率浮动限制。同时,逐步放开与存贷款有关联性或有替代性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定价,推动整个金融产品与服务价格体系的市场化。进一步发挥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IBOR)的基准作用,扩大其在市场化产品中的应用,同时促进利率品种的多样化和结构的合理化,形成完整的收益率曲线,各种期限利率实现动态联动变化。进一步确立市场定价权,允许市场化的债券违约的出现,使投资者能够独立判断客户风险并制定相应的风险溢价,形成风险收益曲线;加强金融机构风险定价能力建设,防止系统性定价错位。
在进行利率市场化建设的同时,应同时推进相关配套制度的建设,从而尽可能降低改革对金融市场和宏观经济的负面冲击。一是规范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利率市场化所带来的金融竞争必将产生“优胜劣汰”,建议在深化金融机构产权和治理结构改革的基础上,设立存款保险制度,建立金融机构破产退出机制,以并购重组方式处置利率市场化过程中的问题金融机构。二是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正规金融体系。利率市场化的真正实现,需要放开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增加金融供给,使利率能够真正反映资金价格。
当前的国际国内形势为人民币国际化提供了良好的时间窗口。目前人民币在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融资活动中的使用得到明显促进。下一步,建议在完善汇率形成机制、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的基础上,逐步实现人民币国际化,以此倒逼带动外汇市场、跨境投资、债券市场、金融机构本外币综合经营等领域的改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