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设置地点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菏泽市东明县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非机动车行车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一个有序、安全、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东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新增辖区内18处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对驾乘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再次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将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依法进行管理,敬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
现将具体点位予以公示。
附件: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公示统计表
东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5月14日
![]()
来源:东明公安
1、
2、
3、
4、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