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控制室是建筑消防安全的中枢,是火灾早期发现、预警和处置的“第一道闸门”。日前,惠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惠城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发出重要提醒,就进一步强化消防控制室持证上岗及值班工作明确提出工作要求。
首先,消防控制室必须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每班值班人员不得少于2人,保持24小时人员在岗在位。严禁值班人员擅离职守、空岗替岗或酒后值班。
同时,凡在消防控制室值班的操作人员,必须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按照现行规定,值班人员应持有中级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严禁安排无证人员顶岗、替班。各单位应立即对本单位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的持证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和登记,确保证书有效、人证相符,坚决清除“有岗无人”“有人无证”等重大安全隐患。
各单位还要定期组织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开展消防业务知识和实操技能培训,确保每名值班人员熟悉掌握消防控制室应急程序,能熟练操作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设备、应急广播系统等关键设备,准确区分火警、故障和屏蔽状态,并具备快速核实火情、启动消防设施、组织人员疏散等应急处置能力。各单位应定期组织消防控制室应急演练,重点针对夜间突发火情、消防设施联动失败等极端场景进行模拟训练,避免因操作不熟练或程序生疏导致贻误战机。
各单位必须规范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完整记录报警信息、故障情况、设备运行状态及异常事件处置过程,一般情况下值班信息应每2小时巡查并填写一次。要建立健全交接班机制,值班人员离岗前需与接班人员完成设备状况、异常告警、待处理故障等事项的书面确认,严禁不清不楚即换岗、离岗。消防控制室应按规定张贴《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并确保相关制度挂在墙头、印在人心、落在实处。
最后,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亲自检查消防控制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建议每月至少开展1次消防控制室人员资质、设施运转、制度执行等方面的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限期整改、闭环销号。重点排查是否存在值班人员脱岗、替岗、证件过期、应急程序不熟等隐患苗头。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火灾事故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南方+记者 卢慧
【作者】 卢慧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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