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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燕无双
一场挑战社会伦理底线的案件,最终的判决结果,让人倍感错愕与不适。
日前,黄子佼收藏未成年人性影片案全案尘埃落定。
这位知名主持人,因持有2259部未成年人性影像、侵害数十名未成年人权益,最终获刑一年六个月、缓刑四年。
值得注意的是,黄子佼无需入狱服刑,仅需完成180小时义务劳动、参加3次法治教育课程。
这场触及社会底线的恶性案件,就这样以“从轻发落”的方式落下帷幕。
要知道,他的硬盘里,留存着2259部未成年性影像。这2259组冰冷文件的背后,是无数未成年孩子瘦小颤抖的身躯,是他们被迫手持学生证、含泪报出姓名与学校的崩溃瞬间,是一辈子都无法磨灭的人生阴影。
况且,黄子佼显然不仅仅只是一个单纯的影像收藏者,还是地下未成年影像黑色产业链的深度参与者。
黄子佼是相关小众论坛中需求旺盛的高级会员,不惜高价“点菜”定制影像,主动滋生罪恶需求,沦为这条黑色产业链的核心推手与稳定金主。他不是一时糊涂的旁观者,而是支撑罪恶产业运转的核心消费者。
正是因为有这类持续付费、主动索求的受众,这条侵害未成年人的黑色链条,才得以不断复制、迭代、存续,持续伤害更多少年。
可最终,黄子佼凭借与37名被害人达成和解、足额赔偿、无前科的情节,成功换取缓刑待遇,规避了牢狱惩戒。
将37人的谅解,等同于对2259部罪恶影像的全盘宽恕,本质是荒谬的概念偷换。个别的和解退让,从来不该是掩盖批量恶行、豁免重罪惩罚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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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值得警惕的是本案释放的危险信号:如今的司法裁量中,恶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似乎只需与少数愿意谅解的被害人达成和解、支付赔偿金,就能大幅减免刑罚、规避牢狱之灾。
这给网络深处潜伏的潜在犯罪者,传递了极其恶劣的示范,变相纵容了隐秘的网络恶行。
我相信,大多数人从不排斥司法的善意与温度。法律包容悔改、适度宽容犯错者,是司法文明的进步,也是法治社会的人文底色。
但宽容必有边界,教化绝无特例。当司法的善意包容,凌驾于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之上,当惩戒力度远远匹配不上恶行的恶劣程度,司法的天平,便出现令人遗憾的错位。
这不禁让无数人心生疑惑:普通人轻微违法,尚且需要依法服刑、承担实打实的法律后果;为何手握流量、坐拥资源的公众人物,犯下侵害未成年人的底线恶行后,却能凭借金钱赔偿、被害人和解、无前科的条件,轻松规避牢狱惩戒?
这份看似合法合规的判决,不断拉大普通人与公众人物的法治体感差距,让“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朴素法治理念,一次次遭遇现实的拷问。
法治最基本的逻辑,从来都是恶行越大、代价越重,触碰底线、绝不姑息。
我们从不否认司法教化的意义,法律愿意给知错悔改者改过自新的机会。但我们更要追问:当法律温柔包容了作恶者,谁来守护无辜受害者的余生,谁来兜底他们缺失的安全感?
37名受害者选择和解,未必是真正的原谅,更多是未成年群体的无奈妥协。对于尚未成年的孩子而言,漫长的司法诉讼、反复的伤情取证、持续的舆论曝光,都是二次伤害。及时获得赔偿、尽快结束纷争、回归正常生活,是他们当下唯一能做出的最优选择,却绝非对恶行的宽恕。
司法教化,从来不是恶性犯罪的“免罪金牌”。宽容的前提,是敬畏底线、是伤害可控、是罪责相当。
本案中,法院也曾依据《个人资料保护法》加重其刑期,足以证明司法清晰知晓其恶行的恶劣程度。可最终的缓刑判决,依旧让严厉的惩戒流于形式。
当侵害未成年人的重罪,最终仅以百余小时义工、几场法治教育收尾,这样的教化,早已沦为对恶行的纵容,对社会底线的松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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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线松动,最可怕的后果,不是放过了一个犯错的艺人,而是稀释了法治的威严,降低了公众对公平正义的信任,让无数人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底线产生动摇。
法治的终极意义,从来不止于救赎迷途的犯错者,更在于守护弱小、震慑恶行、捍卫全民信赖的公平正义。
司法可以有温度、有包容,但面对未成年人保护这条绝对红线,必须更有力度、更有刚性、更有敬畏。
真正的法治正义,从不是给恶行留余地,而是给底线筑高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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