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必看!残保金计入「管理费用」还是「税金及附加」?90% 会计都纠结过!
今天我们一文讲透关于残保金的所有重点问题!
01
先说结论:残保金计入“管理费用”
财政部在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中,早就明确过残保金的会计处理:企业应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应当计入“管理费用”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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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什么不是“税金及附加”?3个关键原因:
• 残保金是政府性基金,不属于税收,不纳入税收收入口径
• 虽由税务部门征收,但不以税金为基数计算
• 属于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管理类支出,与经营管理直接相关
二、标准账务处理
• 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或“其他应付款—残保金”)
• 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或“其他应付款—残保金”)
贷:银行存款
三、两个特殊情形(别入错科目)
• 收到超比例安置残疾人的奖励 → 计入“其他收益”(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计入“营业外收入”)
• 逾期缴纳产生的滞纳金 → 计入“营业外支出”
02
2026必看:残保金两大关键新政
除了科目争议,2026 年残保金有两大关键变化,直接影响申报和缴费,财务务必关注。
一、 全国征管统一:2026年1月1日起税务全责征收
自2026年1月1日起全国残保金征收职能全面划转至税务部门,实现全主体统一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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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征收主体统一: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残保金征收职能由残联划转至税务部门,与企业、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统一由税务部门全责征收,实现所有用人单位征管主体一致;
2. 征管模式统一:全国实行“残联审核、税务征收、一口申报、全程网办”,统一在电子税务局申报缴费。
二、优惠政策延续至2027年底,3类减免直接享
(1)全额免征
• 条件:在职职工≤30人(含)
• 政策:全额免征残保金
• 提醒:免征≠免申报,必须按期零申报,否则影响信用
(2)分档减缴优惠(超30人企业适用)
• 安置比例≥1% 且<当地规定比例 → 按应缴费额的50%缴纳
• 安置比例<1% → 按应缴费额的90%缴纳
(3)特殊政策支持
• 新办企业:成立当年无需申报,次年开始
• 困难企业:因不可抗力、连续两年亏损等,可申请缓缴(最长6个月)或特殊减免,需企业提前申请
• 超比例安置:可申领地方政府奖励,标准以当地残联公告为准
03
一步到位:残保金计算 + 全套账务处理
一、计算公式
残保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当地规定的安置比例-上年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重要口径:
1. 当地规定安置比例:大部分地区是1.5%,少数地区(如深圳)是0.5%。以当地残联或税务局口径为准。
2. 在职职工人数:包括在编人员、签1年以上合同的人员。季节性用工要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全年各月在职职工人数之和/12个月
3. 年平均工资:按工资总额 ÷ 在职职工人数计算。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
4、征收上限:年平均工资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的,按2倍计算。这是为了防止高薪企业缴费过高。
注意:实际安排的残疾人人数,需提前向残联申报认定,系统会自动带出,不能自己随便填。
二、全套账务分录(可直接套用)
1. 计提残保金
借: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或“其他应付款—残保金”)
2. 实际缴纳
借:应交税费——应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或“其他应付款—残保金”)
贷:银行存款
3. 缴纳滞纳金
借: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
4. 减免的处理
• 全额免征:无需计提
• 部分减免:按实际应缴金额计提
• 如需体现减免:先计提再冲回
借:应交税费——应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 其他应付款-残保金
贷:管理费用
注意:直接减免不宜结转“其他收益”等科目。
(5)奖励/返还
• 企业准则:计入其他收益
• 小企业准则:计入营业外收入
文字太无聊,不想看?
没关系,下面给大家梳理了漫画,一起来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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