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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澳大利亚富邑葡萄酒集团对外披露了一起跨越十年的“奔富”葡萄酒商标维权案。二审判决最终以侵权方被判停止侵权、赔偿富邑集团经济损失7056万元落槌。
案情简介
富邑葡萄酒集团是世界最大的葡萄酒集团之一,旗下拥有PENFOLDS(奔富)、GRANGE(葛兰许)等知名品牌,1995年进入中国市场。
2012年,东方明日公司在第33类葡萄酒商品上申请注册了“奔富酒园”商标。同年,该公司关联方在第33类葡萄酒商品上申请注册“RUSH RICH”商标。
自1996年起,富邑集团方面开始在第33类“葡萄酒”商品上申请注册“PENFOLDS”“奔富”等商标,同时开启针对“奔富酒园”的商标维权。
2016年3月,富邑子公司南社布兰兹有限公司对“奔富酒园”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了第11157214号“奔富酒园”商标无效裁定。
随后,东方明日公司提起上诉。2018年8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一审行政判决,驳回原告东方明日公司的诉讼请求。2019年2月,东方明日公司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审法院认定诉争商标的注册构成“明显的复制、抄袭他人知名商标”等情形与在案事实不符,对东方明日公司在原审诉讼中提交的大量商标使用证据未予认定亦有不当。
因此,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上述行政判决,撤销原商评委作出的《关于第11157214号“奔富酒园”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奔富酒园”商标死而复生后,富邑集团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2022年,最高法判决“奔富酒园”相关商标无效。
在对“奔富酒园”商标申请无效宣告的同时,富邑集团自2017年开始,多次针对东方明日公司及其关联方发起商标侵权与不正当竞争诉讼。
2023年,富邑集团方面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诉讼,并主张被告赔偿其损失1亿元。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认定,东方明日公司、曾氏文化公司、奔富贸易公司(合称“三被告”)侵害了涉案注册商标专用权;奔富贸易公司将“奔富”作为企业字号登记和使用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综合酌定惩罚倍数为二倍,赔偿额为7056万元。
东方明日公司等被告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2026年2月,富邑集团宣布在此次商标维权案中获得二审胜诉,法院维持一审判决。
天眼查显示,东方明日公司、奔富贸易公司分别于2025年11月、12月被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2026年3月,三被告及熊某、曾某成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为7056万元。
高沃解析
一起跨越十年的“奔富”葡萄酒商标维权案就此落幕。本案涉案主体广、关联案件多、背景复杂、证据量大,对同类案件的审理具有参考和借鉴意义。
本案十年维权周期内,富邑集团同步推进商标无效行政确权、民事侵权索赔两条战线,形成完整维权闭环,为品牌方处理长期、持续性商标侵权提供了标准范本。
知识产权司法实践中,不少市场主体通过“商标抢注+字号登记” 割裂权利边界,规避侵权责任。本案明确,将知名商标用作同行业企业字号,刻意攀附品牌商誉、扰乱市场竞争秩序的,直接构成不正当竞争,需承担停止使用、变更字号、赔偿损失等责任。
总的来说,在当前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背景下,“傍名牌”“蹭商誉”“恶意抢注” 的投机空间持续压缩,商标注册与使用的合规性、合法性要求不断提升。企业唯有树立前置化、系统化的商标保护思维,完善知识产权布局与日常风控,才能从根本上规避商标纠纷,守住品牌核心商誉与市场价值。如果您的商标还未申请注册,尚未获得法律保护,甚至已经遇到了商标侵权纠纷的问题,都可以联系我们。高沃拥有专业的知识产权代理人及律师团队,为您的商标保驾护航!
来源 | 部分内容整理自新京报等
编辑 | 北京高沃知识产权(ID: gaowoip-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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