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先锋”消息:1月14日上午,于都县召开领导干部大会,宣布省委、市委关于于都县委主要负责同志调整的决定:
李松柏同志任于都县委书记,不再担任于都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县长的免职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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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松柏出生于1974年,曾任赣州市政府办公厅副调研员,南康区委常委、南康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南康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南康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2021年8月,李松柏任于都县委副书记、代理县长,次月当选于都县县长至今。
之前担任于都县委书记的黄法已于2025年10月任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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