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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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赵红旗 □ 本报通讯员 王宏杰 赵姣姣 冬日暖阳下,站在河南省灵宝市弘农涧河岸边远眺,碧波荡漾的河水蜿蜒汇入黄河,岸边的步道上,老人悠闲散步,孩子嬉笑奔跑。而3年前却是另一番光景,岸边堆放着垃圾,河面上不时漂浮着塑料袋等污染物,附近村民颇有怨言。 弘农涧河生态环境的变化,得益于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灵宝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灵宝市位于豫晋陕三省交界处,居秦岭最东端,弘农涧河是河南第五大黄河支流,横跨小秦岭与黄河湿地两大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22年,在灵宝市两会期间,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讨论检察工作报告时说:“弘农涧河目前的状况,不仅影响群众生活,更威胁黄河流域生态安全。检察机关要依法履行好检察公益诉讼职责,监督各有关行政机关进行治理。” 灵宝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建华回应说:“公益诉讼的目的是保护社会公共利益,提起公益诉讼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能。我们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守护人民的美好生活。”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关注点就是检察履职的着力点。”张建华介绍说,灵宝市检察院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创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多轨并行联络机制,通过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深度融入检察监督,合力推动弘农涧河系统治理。 灵宝市检察院组织公益诉讼办案团队启用无人机航拍取证,结合徒步排查,精准锁定30余处垃圾倾倒点。通过调查发现,弘农涧河的治理重点集中在干流,支流保护存在盲区。针对这一情况,在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支持下,灵宝市检察院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水利部门与属地乡镇开展全面整治,14个行政村联动清理河道22公里,清运垃圾800余立方米。 针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反映的“弘农涧河城区段大面积油污现象”,灵宝市检察院邀请灵宝市政协委员朱贽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优势,通过分析管网图纸和污染物特征,精准锁定污染源。据此,检察机关督促城管部门开展专项治理,累计清理垃圾300余立方米,新增24个收集点、4台收运车,并促成餐厨垃圾处理项目落地,使这一问题得到根本解决。 针对检察机关在调查污水处理设施不规范运行问题时,相关单位拒不提供关键数据的情况,灵宝市检察院邀请河南省人大代表张海龙、灵宝市政协委员建艳红参与专题研讨,通过公开听证的形式形成监督合力,促使相关单位提供数据700余条。检察机关通过大数据分析,推动建立“政府主导+专业公司运维+生态环境部门监管”机制,使弘农涧河沿岸22座污水处理站全部实现专业管护。 针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反映的“垮塌桥梁阻塞河道”问题,灵宝市检察院邀请三门峡市政协委员周瑞娟等参与整治方案的论证。在周瑞娟的专业支持下,推动水利部门协调资金新建钢筋混凝土桥梁,黄河河务局协调企业建成景观吊桥,彻底消除汛期安全隐患。 截至目前,灵宝市检察院共收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弘农涧河的治理意见与建议8件,经过调查等程序,全部转化为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立案办理11件,通过检察建议、磋商等方式推动问题有效解决。 对提出建议的8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灵宝市检察院邀请其担任“益心为公”志愿者,并对每案的整改情况进行实地察看、现场“验收”,确保每起公益诉讼案件效果可监督、可检验,弘农涧河也获评2024年度“省级美丽幸福黄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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