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于信用中国行政处罚信息栏获悉,11月7日,安徽东方果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东方果园”)收到罚单,该公司旗下拥有健康果蔬脆干品牌“东方果园”等。据悉,其处罚类别为“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处罚机关为宿州市埇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宿州市埇桥区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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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显示,东方果园的违法事实是: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对此,处罚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没收其违法所得0.01325万元;罚款1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宿埇市监处罚﹝2025﹞11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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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果园官网介绍,公司是一家致力于生态农业种植、研发、加工和品牌营销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公司采用“农户+基地+生产研发+O2O销售”为一体的三产融合发展模式,已建成3个智能化数字工厂,拥有5个标准化GMP生产车间。公司是大润发、利群时代广场、华润苏果、华润万家、永辉、中国石化易捷等大型连锁商超的战略合作供货商,部分产品由跨国连锁超市采购远销海外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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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安徽东方果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法定代表人牛凯,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大股东为张仲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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