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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车主可能会疑惑过
当一些交通违法行为自己第一次犯时
竟然只是被单纯“警告”,不予处罚
简直不要“太爽了吧”
那是不是就代表自己可以无视交规
随便乱来呢?

醒醒!不要想太多!
“第一次”不是“免罚金牌”
千万不要有侥幸心理!
下面这份“首违免罚”“首违必罚”
“轻微免罚”的详细解读
建议大家阅读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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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分很多种
但不少车主搞不清
“首违免罚”“首违必罚”“轻微免罚”
分别是什么意思呢?要怎么区分呢?
赶紧往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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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首违免罚”(记0分罚0元)也就是我们理解的“首次违法警告”它属于一种“行政处罚”。
“警告”虽然没有产生实质性的处罚,但它会指出违法行为的危害,促使当事人认识错误,改正错误,避免发生更严重的交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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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适用一般交通违法行为首次警告的情形有哪些?
为了体现宽严相济、过罚相当的原则,对事故风险较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可以给予警告处罚的、属于初犯偶犯的一般交通违法予以“首次违法警告”。
“首次违法警告”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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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交通违法行为首次警告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符合一般交通违法行为首次警告需要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
(一)本次交通违法行为属于“首次违法警告”清单中规定的;
(二)该机动车和驾驶人在本次违法的前半年内,在本省没有交通违法记录的;
(三)该机动车和驾驶人在本次交通违法发生前,以往交通违法记录均已处理的。
需要注意的是
没有处罚不代表不需要处理
✅️如果是民警通过现场执法
开具的罚单(行政处罚决定书)
只有“警告”处罚的
需要接受民警的安全教育
交通违法处理系统会自动完成处理
✅️如果是被电子抓拍形成的“警告”罚单
则需要在“交管12123”手机APP找到违法记录并处理
否则违法记录不会消失
会影响车辆年检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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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凡涉及以下8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均将依法予以从严惩处,不设初犯豁免,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严查严处,做出顶格处罚。
“严重违法严查”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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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即免于处罚。
“轻微违法免罚”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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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免于处罚需要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
(一)本次交通违法行为属于“轻微违法免罚”清单中规定的;
(二)未造成影响道路通行和安全后果的;
(三)被告知后及时改正的。

驾驶人们切勿报有懈怠心理
别以为轻微事故、首次违法
就可以“避免担责”
如若不能同时满足免于处罚的条件
一样是要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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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东交警
编辑:晖
一审:欣
二审:艳
三审: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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