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律师周筱赟称前往建设银行山东东营支行取现,被要求必须说明资金用途”一事持续引发热议。
11月13日,山东东营一中国建设银行工作人员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储户取款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现金,已经不需要询问资金用途。
针对为何此前“取款1万元至5万元需要询问资金用途”等问题,东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表示,已关注到此事,正在积极推进处置,具体情况需要发函咨询。
前情回顾——
律师银行取现被追问取款用途,还报警处置?
银行致歉被拒,“错在银行管理层”
据悉,11月3日,律师周筱赟在山东东营出差期间,因私事前往中国建设银行东营东城支行取4万元现金。但在柜台取现过程中,被工作人员追问资金用途。他先表示系“个人消费”,后因被追问,告知了柜员个人的私事,但对方仍在询问其他交易记录等信息,并称会联系反诈中心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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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律师接受采访画面
周筱赟说,双方发生争执后,银行柜员称会联系反诈中心出警,但周筱赟称在现场等待半小时,始终没有等到,随后银行领导出面,改口意思可以取现,他拒绝取现后离开。
周筱赟认为,建设银行东营东城支行严重侵犯他的隐私权,将他当作犯罪嫌疑人,让他自证清白。
11月8日,周筱赟再次发声称,中国建设银行东营分行一侯姓负责人向他道歉。但因对方致歉的理由系“给您带来的体验不佳”,他决定拒绝接受该道歉,“建行东营分行称体验不佳,系认为我作为储户太敏感,或认为柜员理解有误、态度不好,将责任推给了我或柜员。但实际上,错的是建行的管理层。”
加码违法?——
认为“加码”行为违反央行规定,增加储户负担
“监管部门应划定红线,避免银行违规加码行为”
周筱赟解释道,建行东营分行的加码行为,违反了2022年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三部门联合发布《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其中明确规定个人办理现金存取业务需“了解并登记资金来源或用途”的标准是单笔5万元以上,“建行东营分行或者其他机构,都没有权力把这一标准下降到1万元。更何况,该管理办法在今年8月出台了征求意见稿,把这个5万元也取消了。”
“层层加码的过度防控,不仅损害了储户的利益,也加重了银行柜员的负担,产生了很多矛盾纠纷。”周筱赟说,他希望通过自己的发声,能让更多人了解到这一情况,进而改善这一现状。目前,他已向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控告和举报了建设银行东营分行管理层擅自加码的违法行为,“我希望通过个案推动制度建设。”
“我认为,金融监管部门需要明确,银行在出现此类违规加码行为后,应该受到何种处罚。划定红线,这既是为了规范行业,给银行柜员减轻负担,同时,也是保障广大储户的根本利益。”周筱赟说。
最新进展——
东营一建行支行表示已不再询问“资金用途”
东营金融监管部门:正在推进处置
11月13日,山东东营一中国建设银行工作人员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储户取款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现金,已经不需要询问资金用途。
关于为何此前 “取款5万元以下,1万元以上需询问资金用途”的原因;此事是否违反央行规定;是否涉嫌违规加码,相关责任人如何处置等问题,对方未回应。
对此,记者曾于11月10日,向中国建设银行客服、东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询问相关事宜,对方均表示会协调专人回复。
11月12日至13日,记者多次联系建设银行东营分行,未获正式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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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大楼
11月13日,东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已经关注到该事件,并对该事件非常重视,相关部门、机构正在积极推进处置。关于是否属于违规加码,对方表示具体需要发函咨询,不便直接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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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5日,律师周筱赟称前往建设银行山东东营支行取现,却被要求必须说明资金用途,甚至提及其此前的银行交易记录。他拒绝告知后,银行称已经报警。
“反诈我能理解,但以反诈之名,如此层层加码,不仅侵犯了公民隐私,甚至要求用户自证清白。”周筱赟无奈道。
网络发声
出差期间去银行取钱受阻,称系反诈中心规定
“柜员说超过1万必须说明用途”
周筱赟称,自己在山东东营出差期间,因私事想要取一些现金,便于11月3日前往中国建设银行东营东城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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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筱赟称其前往建设银行山东东营支行取现
“我听说过银行取现超过5万元要说明资金用途;每个银行不同的转账限额等。”周筱赟说,原以为几分钟就能搞定,没想到银行柜员称,取现1万元就要说明用途,“我问这是哪里的规定?柜员答复:东营市反诈中心。”
周筱赟表示,起初,他和银行柜员争论,表示自己没有义务说明用途,但柜员坚称必须说明用途,否则无法取现。他便让对方备注为“个人消费”,但柜员进一步询问具体购买什么,“我买什么东西,和银行有什么关系呢?”
放弃取款
柜员还询问其他交易信息的情况,并称警方出警
“半小时后,有领导出面意思可以取现”
“我想认了吧,将自己用钱的私事告知对方,对方称系统里没有相关选项,需要反诈中心找我核实。”周筱赟无奈道,难道取款还要用自己的私事自证清白?
更令他难以接受的是,柜员询问他银行卡内的其他交易信息。他说,“柜员问,上个月的某月某日,有个叫某某某的人给你转了若干元,这笔钱是什么?我说你是公安局吗?你对我刑事立案吗?我有什么义务向你汇报?”
“柜员说,现在只能让反诈中心出警来向我核实。”他说,自己在银行等了半小时,但反诈中心始终没有到场。随后一名银行领导出面,“他意思是,可以让我取现了。我没感觉意外,所谓的规定,有的时候是死规定,而有的时候,又是可以变通的。取决于领导的所谓心情。”
周筱赟最终没有取款,选择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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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涉事银行
质疑侵权
“银行默认储户是嫌犯,违反刑法基本法理”
“基层反诈层层加码,让老百姓更加不方便”
周筱赟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事发当天,他计划取4万元现金,但银行卡的转账限额为2万元,“我此前在ATM机取钱,但限额只有5000元,所以选择在柜台取款。”
周筱赟表示,建设银行东营东城支行严重侵犯他的隐私权,“银行先默认每个储户都是犯罪嫌疑人,然后要求每个储户自证清白。其实,根据刑法的基本法理,即使犯罪嫌疑人都没有自证清白的义务,而是公诉机关举证证明其犯罪。”
“我在网上发文反映我的遭遇,建行东营分行曾托人向我道歉,但我不接受,因为道歉解决不了问题。”他认为,有关部门不下力气去源头打击电诈,采取的一些反诈方式反而是让普通老百姓承受不便乃至损失,限制普通人正当的开卡、转账、提现,任意冻结账户,停机等,“基层的反诈层层加码,让老百姓更加不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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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筱赟律师称他认为“基层的反诈层层加码,让老百姓更加不方便”(网络图)
相关方回应
银行:反诈中心要求,需要核实取款用途
反诈中心:是银行自己的问题
11月6日,建设银行东营东城支行工作人员表示,按照反诈中心要求,市民超过2万元的取款,银行需要核实取款用途,“为了防止电信诈骗,保护市民的资金安全。”关于规定的依据,工作人员建议到现场咨询。
东营市另一建设银行的工作人员说,“一般5万元以内都可以取,5万元以上提前一天预约即可。”“如果是小额取款,ATM机可以取2万元以内。”“柜台1万元以上需要做备案,主要是怕市民受骗,只要正常用途都可以取。”
同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到东营市反诈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取款是否询问资金用途,和他们无关,“这是银行自己的问题。”
反诈中心工作人员解释道,“银行根据取款账户的资金流水情况、取款人行为等方面综合考量,从保护用户资金财产安全的角度,对个人进行尽调工作。”如果用户拒不配合,同时银行也无法核实用户的资金来源和资金去向是否存在涉诈或洗钱的情况下,银行不能阻碍用户办理相关业务。
公开资料
新《管理办法》实行后,5万元以上存取款
或将不需要说明来源和用途
2025年8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三部门联合发布《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新《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求截止时间为今年9月3日。
新规中,取消了2022年的旧版《办法》中关于个人办理单笔5万元以上现金存取业务需“了解并登记资金来源或用途”的硬性要求。人民网曾在报道中提及,在新《管理办法》实行后,生活中单笔超过5万元的银行存取款,或将不需要说明来源和用途。
另外,新《管理办法》也保留乃至强化了旧版《办法》的部分规定,如单笔金额超过5万元存取款或其他交易仍要求登记基本信息并留存身份证明材料;客户信息和交易记录的最低保存年限由5年提升至10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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