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50年6月10日,聂曦身着白衫,双手被反绑在身后,脖子上套着麻绳,面露微笑,慷慨赴死,年仅33岁。彼时,聂曦妻子高秀娟23岁,他们的女儿才5岁,而儿子尚未出生。
聂曦视死如归的气魄,令人敬仰,然而他的血迹未干,遗体未冷,“官方”判决他的却是“投敌者”“叛乱者”这些冰冷彻骨的词语。
在那个风雨飘摇的年代,特务大肆宣传蔡孝乾这样的叛变者“弃暗投明”的壮举,恶意抹黑聂曦这样的爱国者为“叛乱者”,导致聂曦的真实身份长期模糊化。
![]()
几十年来,“叛乱者”成为摆在聂曦妻子高秀娟和儿子聂尚骥、女儿聂凯声面前一道无法跨越的鸿沟。1999年,他们以受难者家属身份,向台湾“戒严时期不当叛乱暨匪谍审判案件补偿基金会”申请受难者补偿,但却未予批准,“不予补偿”。
之所以“不予补偿”,“戒严时期不当叛乱暨匪谍审判案件补偿基金会”这样答复聂曦亲属:聂曦并不否认搜集机密资料,代为传递机密函件,唯辩称其不知吴石为匪工作,但其犯罪确有实据:一、聂曦自1940年起即跟随吴石,观察吴石犯罪行为,大抵以聂曦为内部窗口,因当时吴石并非聂曦主管,聂曦明知有异常情形仍配合办理,说其不知吴石为匪工作与常理有违;二、聂曦承认自1949年底即发现吴石有投匪可能,仍协助其自江爱训、方克华、黄德美处取得机密资料,其在传递文件时即知悉吴石有搜集军事机密、泄露机密的情形,因此依其客观行为可推断其主观犯意;三、吴石交代聂曦办理非其职务之工作,且事涉军事机密,甚至在遇到困难时,还下指示条……
![]()
有关档案显示,从1950年到1954年,台湾军事法庭受理的政治案件多达29000多起(平均一天处理20个左右案件,怎么能审得细审得对),14万人受到牵连。在《惩治叛乱条例》里,“意图颠覆政府”就是死罪(怎么界定“意图”,看不看证据,谁最后说了算)。在《冤狱赔偿法》里,羁押期间只要最后没被起诉或被判无罪,就能得到补偿,但如当事人有“故意或重大过失”,则不给赔偿(何为“故意”,什么叫“重大过失”,全凭权力者自己理解)。
当年吴石从“免于死刑”到“立即执行”,就源于蒋介石的直接干预,所谓“司法程序”沦为了权力的附庸。当权力碾过司法,就像石磙碾过蚂蚁。当法律的正义跟政治的现实发生冲突时,司法在权力面前,无疑螳臂当车,啥也不是。
![]()
后来,台湾开始所谓的民主化,成立“补偿基金会”,但摆在权力者面前的难题是,如给予补偿就意味着“否定反共历史”,因此涉及政治受难者的补偿就涉及历史评价的敏感问题,权力者不允许推翻历史,受难者也就很难得到补偿。
网上有消息称,2005年,高秀娟曾参加政府主办的“白色恐怖墓冢勘查活动”,想推动历史正名和补偿。可仅“法不溯及既往”这一句话,就把她所有的希望撕得粉碎,梦想被现实击得支离破碎。
如今,高秀娟带着遗憾走了,而关于聂曦案,历史与现实则留给我们很多疑问:我们该如何定义“叛乱”与“英雄”的界限?法治与政治怎么博弈?
- 完-
总有一些历史需要被记忆,总有一些情怀需要被唤醒。
每一份温暖都值得被传递,每一份善意都值得被温柔以待。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