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新闻网)
转自:中国市场监管新闻网
11月10日,记者从江苏省苏州市市场监管部门了解到,该市市场监管部门近期公布了一批大闸蟹市场违法典型案例,涉及虚假宣传、消费欺诈、短斤缺两、以次充好等多种违法行为。
针对商家虚假宣传,相城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依法对苏州蟹之家阳澄湖蟹业有限公司违规案件进行立案查处,该公司在网络平台宣称其为“苏州市阳澄湖大闸蟹行业协会理事单位”,并使用“吃正宗阳澄湖大闸蟹就选蟹之家”等广告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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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该公司并非该协会会员或理事单位,也未取得2025年度阳澄湖大闸蟹地理标志授权。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其作出责令改正并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在另一起案件中,苏州苏澄润蟹业有限公司因将非阳澄湖大闸蟹装入标有“阳澄湖”标识的礼盒,并佩戴非官方防伪蟹扣进行销售,被相城区市场监管局查处。该局依法责令其改正,并给予警告及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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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商品计量监管领域,我局在网络抽查中发现,苏州市丰韵大闸蟹有限公司销售的大闸蟹,在扣除失水等正常损耗后,重量仍低于其宣称规格,存在短斤缺两行为。”相城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局依据《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依法处以10万元罚款。
作者 | 中国市场监管报 记者 祝富 通讯员 刘星宇
编辑 | 熊柳欣
审核 | 沈艳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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