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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两类参与者怎么学?明确读书会的目标与方向
本次是稻盛和夫《斗魂》读书会的首次活动,我个人及此前众多师友、同学,一直以文化学习作为自我提升的核心路径。
经过长期实践与观察,我们发现当前需将发展方向与学习重心转向企业文化建设。企业文化更侧重于经世致用的实践内容,而传统意义上的文化学习则更聚焦个人修养提升。两类学习群体存在明显互补空间:专注文化学习的群体,个人修养普遍较好,但经世致用能力相对薄弱;企业经营者或创业者,虽具备较强的实践能力,个人修养却难以与文化学习者相比。因此,我们希望通过此次读书会推动二者深度融合,这也是我们首次以企业文化为主题开展读书交流活动。
未来,我们的核心目标是为社会与企业输出企业文化建设辅导员。一方面,企业创始人或核心骨干可通过参与读书会的学习与交流,成为内部企业文化建设的主导者,自主推动企业的文化体系搭建;另一方面,有公益心、愿意传播传统文化或助力企业建设文化的朋友,可利用业余时间参与学习,后续为有需求的企业提供文化建设指导。目前,已有部分长期跟随我们学习文化的朋友,受邀入驻企业参与企业文化建设,形成了可参考的实践案例。
二、读《斗魂》先理清:这本书为何诞生?背景是关键
阅读书籍的首要步骤,是明晰其创作缘起,通过阅读作者序言、前言,了解书籍的创作动因、目标受众与核心主旨,唯有如此,才能精准把握书籍重点。这一环节常被读者忽视,虽非原则性错误,却易导致对书籍价值的误读。
部分读者阅读习惯较为随意,拿起书籍便直接翻阅,部分人阅读十余页后因兴趣不足搁置,后续又随机翻读,此类方式难以实现深度理解。以《斗魂》为例,其内容原型是稻盛和夫先生旗下京瓷公司收购美国AVX公司后,为该公司员工开展培训的讲义,后经整理汇编成书。这一背景表明,该书从创作之初便以解决跨国企业间的文化融合问题为核心目标,每部分内容均具备鲜明的实战导向。
为进一步说明背景认知的重要性,可举一例:解读同一部经典著作,若作者以驳斥特定观点为创作目的,内容侧重点会向论证需求倾斜,这一现象可称为“论义”——即通过著述阐明自身观点与他人观点的差异,并论证差异存在的合理性。一段文字本可从多维度解读,但为实现“论义”目标,解读范围可能被限定于特定视角。若读者忽视这一背景,仅聚焦于“论义”内容,易陷入文字表层含义的局限,需突破此类思维定式。
此外,关于AVX公司的现状,其与京瓷同属陶瓷元器件领域,且均为该领域全球领先企业。经调研,该公司2025年的研究方向正转向人工智能、物联网及智能驾驶相关电子传感器研发,这一转型方向符合科技发展趋势。尽管近年受传统业务模式制约,其财务数据出现明显下滑,但从长期发展来看,仍具备较高潜力。
以智能驾驶领域为例,当前国内新推出的新能源汽车多配备该功能。用户在车载系统中输入目的地,确认后即可松开方向盘,车辆可自动导航至目标地点。尽管目前智能驾驶技术仍存在风险,如高速行驶中出现系统无法关闭等事故,但该技术无疑是未来发展方向,AVX的转型决策具备前瞻性。
三、跨国收购最怕啥?不是业务整合,是思想“冲突”
若回顾日本企业收购美国企业的案例,不难发现,跨国收购过程中最大的挑战并非业务整合或财务对接,而是文化差异,其本质是思想观念的冲突。
在此提出一个可能存在争议的观点:人类的思想并无固定核心与框架。我们常提及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即“三观”),实则是个体在成长过程中,通过接收各类信息逐步叠加形成的“临时认知集合”。例如,在美国成长的个体,其思想观念会显著带有美国文化特征;而在中国成长的个体,则会形成符合中国文化语境的思想观念。个体本身未发生变化,但思想观念会随所处环境与接收信息的差异产生改变。
从纵向维度观察,个体在不同人生阶段的思想观念也存在显著差异:童年时期的人生理想与成年后大多不同;步入老年后,历经人生历练,思想观念又会发生转变。部分人在步入社会前与工作数年后的思想观念截然不同;还有些创业者在经营企业前保持纯粹的理想主义,但若干年后,为适应企业发展需求,思想观念可能逐渐转变,甚至与最初的自我认知相悖。由此可见,个体不存在固定不变的思想观念,真相是:没有任何一种思想观念能够绝对代表“自我”,也不存在可被定义为“专属自我”的思想观念。
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往往源于对这一真相的认知不足,个体执着于自身临时形成的思想观念,难以接纳他人视角,最终导致无法达成共识。这一规律不仅适用于企业经营与文化领域,更延伸至哲学乃至高阶精神认知层面,能够理解这一逻辑的参与者,值得肯定。
任正非提出“以无我精神经营公司”,其核心逻辑在于:企业经营本质上是一种哲学实践。只有清晰认识到,企业与个体所谓的“思想观念”并非固定不变的本质,才能实现个体间的平等协作,摒弃对他人的偏见。对于企业创始人而言,上述关于“思想观念”的认知,才是经营过程中需重点关注的核心。
许多企业创始人易陷入“创始人幻觉”,即产生“企业由我创办,我是企业的核心灵魂,脱离我企业无法存续”的认知偏差。以某企业董事长为例,其“创始人认知偏差”表现较为明显,推测其下属长期传递“个人能力卓越”的单一信息,使其形成“企业脱离自身便无法运转”的认知。但事实是,企业的灵魂是共同的思想观念、文化体系与意识形态,而非个体,这一规律适用于所有企业。
可能有人对此提出反驳:“我作为社会专业人士,工作效率远超他人,拥有丰富资源,企业的发展壮大离不开我的引领。”但需思考的是,若个体脱离企业,其影响力逐渐减弱后,企业若随之解体或被其他思想观念主导,则该组织本质上并非“公司”,而是“个体主导的经营体”。“公司”的核心特征是“集体共治”,依托共同思想观念运转;若仅依赖个体思想观念管理,忽视集体认知,则属于“个人主导的经营模式”。当前许多创业团队尚未达到“公司”的治理水平,仍处于“个体主导”阶段,依赖创始人引领团队发展。因此,真正意义上的“公司”,不存在以个体为核心的“灵魂”,共同的思想观念才是组织存续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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