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25日,曹女士在陕西某健身房东岭分公司上私教课时,因教练指导问题导致左膝严重受伤。经过手术、住院康复及后续一年的训练,其腿部功能仍未完全恢复,而健身房在处理此事时的态度,让她的维权之路困难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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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教课上受伤,伤情严重
当天,曹女士预约了第一节针对下半身的私教课。授课教练未对她的身体素质和肌肉力量进行全面评估,在指导“弓箭步”热身运动时,仅做示范未详细说明要领。曹女士做了2组动作后感觉肌肉无力、腿部不稳,但教练仍要求她完成最后一组,最终导致其髌骨脱位,无法复位。
曹女士随后被送往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九八七医院急诊,后又前往宝鸡市中医医院和西安市红会医院就诊。7月31日,她在西安市红会医院进行了左膝关节镜下多项手术。出院后,曹女士进行了47天的住院康复锻炼,后续还需一年的肌肉力量康复训练。但至今,她的伤腿仍未完全恢复,腿部弯曲受限,严重影响正常生活。
健身房处理方式引争议,保险理赔成难题
事发后,曹女士称只有私教在7月28日微信询问情况,健身房法人、经理均未主动联系协商。2025年9月,曹女士两次前往健身房要求解决,健身房仅表示会反映情况。9月23日,健身房回复愿补偿一年价值约1000元的健身卡,并声称已报保险,但曹女士表示未接到保险公司任何电话。
9月29日,在与健身房运营杨经理和保险公司理赔员商谈中,理赔员称曾与曹女士联系且其拒绝理赔,但无法提供通话记录等证明。健身房方面则让曹女士走诉讼程序。10月9日,健身房东岭店公司法人邓某与曹女士电话联系,称因已买保险,无法额外赔偿,只能通过诉讼解决。
律师:健身房或需担责
针对此事,律师表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健身房作为经营场所,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健身房教练在授课前未对曹女士进行系统性身体评估,授课中也未根据其身体状况调整动作,存在过错,应当对曹女士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曹女士若通过诉讼维权,需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就医记录、费用票据等。
目前,曹女士仍在为自己的权益努力,希望她能早日得到合理的赔偿,也希望健身房能妥善处理此事,给消费者一个满意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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