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独家委托协议”,让上海张阿姨差点赔掉半套房。
张阿姨急需资金周转,匆忙与中介签订独家委托卖房协议,中介承诺支付2000元担保金并限期售房。约定期限最后一日,中介突然通知“已有客户支付定金”,要求张阿姨立即签约。但在首付比例和交房时间等关键条款上,买卖双方争执不下。中介竟以“卖家违约”为由,要求张阿姨支付数万元违约金。
张阿姨的遭遇并非个例。上海去年二手房成交量达36万套,伴随交易量攀升的,是约52%的买卖人对中介服务表示不满,投诉焦点集中在信息隐瞒、恶意违约等“陷阱”上。如何避开这些雷区?本文结合典型案例,为被告方提供法律风险防范指南。
01 裁判结果:隐瞒抵押事实,合同可解除
买方甲看中上海某处二手房,与卖家乙及中介签订购房合同并支付定金20万元。签约前,乙和中介均承诺房屋“仅有一次抵押”。甲在不动产交易中心调取产调信息后,却发现该房产存在两次抵押。
法院经审理认为:
购房合同中明确约定“卖方必须保证房产未被抵押、担保,确保无未理清纠纷”,卖家乙隐瞒二次抵押构成根本违约
买方甲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定金
中介未核实抵押信息存在过失,需承担连带责任
02 法律分析:五大核心风险与被告应对策略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俞强律师提示:二手房交易中被告(通常为卖方)常因信息不对称或操作不规范陷入被动。作为执业超十年、代理数百起房产纠纷的高级合伙人,俞强律师结合《民法典》等法规,解析被告最易踩中的五大雷区:
陷阱一:产权瑕疵未披露
风险点:房屋存在多重抵押、查封或共有人未同意出售(如夫妻一方擅自处置共有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311条,隐瞒权利瑕疵可能导致合同解除及赔偿责任
被告应对:签约前主动提供完整产调报告,书面确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售
陷阱二:居住权未注销
风险点:《民法典》新增居住权制度,若房屋已设居住权,买方可能无法入住
法律依据:居住权经登记具有物权效力,可对抗新产权人
被告应对:交易前至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居住权登记状态,若有设立需先办注销
陷阱三:面积严重缩水
风险点:合同面积与产权证面积差异超3%(如厦门案例中61㎡变58.96㎡)
法律依据:法院认定“按套计价”仍需履行告知义务,隐瞒需担责
被告应对:签约时出示产权证原件,书面说明面积误差范围及处理方案
陷阱四:一房多卖
风险点:房价波动时卖方恶意违约,如苏州王姓卖家一房三卖被判赔40万违约金
法律依据:守约方可主张房屋差价损失(《民法典》第584条)
被告应对:避免重复收受定金,对违约成本进行充分评估
陷阱五:流程失控
风险点:付款节点与过户顺序错配,导致房款两失(如买方付首付后房屋突遭查封)
法律依据:未办理预告登记无法对抗司法查封(《民法典》第221条)
被告应对:采用“过户同步付款”条款(买方贷款到账当日办理过户)
03 被告必读:三类关键证据的保存与抗辩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俞强律师在接待咨询时发现,许多被告因证据链缺失导致抗辩无力。以下三类材料需重点留存:
1. 沟通记录
与买方及中介的微信、录音中关于房屋状况的说明(如明确告知“面积以产权证为准”)
看房时向买方展示房产证原件的见证记录
2. 书面承诺
其他共有人签署的《同意出售声明》(父母代未成年子女卖房时需同步签署)
物业费结清证明、户口迁出时间承诺书(建议预留尾款担保)
3. 履约凭证
银行转账记录(证明定金或房款已退还)
政策变更通知(如限购导致交易受阻的官方文件)
俞强律师特别提示:被告在收到起诉材料后,应立即核查三个关键问题:
- 合同是否明确约定解除条件?
- 违约行为是否达到根本违约程度?
- 原告是否履行了付款义务?
这直接关系到责任承担比例。
04 流程再造:四步降低被告违约风险
基于上海闵行区法院案件数据,俞强律师团队建议被告采用以下标准化流程:
1. 签约前
委托律师调取产调信息(抵押+查封+居住权)
书面告知房屋瑕疵(附《瑕疵披露清单》)
2. 签约时
共有人全部现场签字(特殊情况需公证委托)
明确税费承担主体及政策变动补偿机制
3. 履约中
采用“过户付款同步制”(过户当日放款)
拒绝“意向金转定金”条款,避免单方责任加重
4. 纠纷后
及时发函主张权利(避免默认违约)
申请诉前调解降低赔偿金额(部分法院调解成功率超60%)
结语:专业壁垒下的理性抉择
上海二手房交易纠纷中,近70%的被告因“不懂规则”或“轻视合同”而担责。居住权登记、税费政策调整、抵押物处置等专业问题,往往超出普通人的预判能力。
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更不纵容信息优势方的恶意隐瞒。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俞强律师团队深耕房产纠纷领域多年,其代理的某标的额超千万的“一房二卖”案,通过精准锁定卖方资金流向,最终帮助买方获得双倍定金赔偿及房价差价补偿,最大限度实现客户权益。
风险提示:本文所述策略基于公开案例提炼,具体案件需结合证据链完整性、地方司法政策综合判断,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专属方案。
俞强律师 争议解决法律服务团队
核心理念:致力于通过专业、高效、务实的解决方案,为客户化解商事纠纷,捍卫核心权益,实现商业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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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与不正当竞争:技术合同、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侵权,以及虚假宣传、商业诋毁等不正当竞争案件。
俞强律师执业机构: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98号世纪汇广场一座12楼
教育背景:北京大学法律硕士
专业荣誉:
2024年“君澜专业领航奖”
上海政法学院实习导师
law咨询方式:俞强律师已经在公众号“律师俞强”开通free电话咨询,打开微信关注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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