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有关市民:
近日,市医保中心在核查我市生育津贴申领数据工作中,发现存在参保人发生生育医疗费用但未申领生育津贴的情况,为切实保障参保人依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维护合法权益,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87号)、《云浮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贯彻 <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 的意见》(云医保发〔2022〕13号)、《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做好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参加生育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医保规〔2023〕5号)规定,请各有关单位、符合申领条件的失业人员及时向参保地经办机构申领生育津贴。具体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办理条件
自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正常享受生育医疗待遇,且符合以下条件的参保人员:
1.用人单位已经按时足额缴费的,职工自缴费次月起可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
3.享受生育津贴期间按规定连续参保缴费,职工享受生育津贴期间未按规定连续参保缴费的,从停止参保缴费次月起停止支付生育津贴。
二、所需材料
职工按照规定享受的生育津贴, 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先行垫付,用人单位申请办理生育津贴拨付时,应当向参保地经办机构提供津贴申领人以下资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
2.病历资料(门诊)/出院记录(住院);
3.《信息采集表》(可在微信公众号“云浮医保”下载);
4.参保人属财政全额核拨(统发)工资的,参保人或代办人还需提交用人单位出具的《委托书》(可在微信公众号“云浮医保”下载);
5.用人单位因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等客观原因或者无正当理由未垫付生育津贴的,可由职工本人申请拨付至个人账户,需提供用人单位未垫付生育津贴相关证明(模板可在微信公众号“云浮医保”下载)。
三、申领时限
职工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次日起3年内可向参保地医保经办申请拨付生育津贴。
四、受理单位
市、县(区)级医保经办机构。
五、办理及查询方式
1.线下办理地址:
市直(云城):云城区星岩一路111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云安:云安区都杨镇翠宁路8号行政服务中心;
罗定:罗定市龙华东路万汇广场三楼行政服务中心;
新兴:新兴县新城镇新洲大道南38号行政服务中心;
郁南:郁南县都城镇二环西路45号行政服务中心。
2.线上办理渠道:广东政务服务网,微信“粤医保”小程序等。
3.咨询电话:
市直:0766-8861921;
云城:0766-8981123;
云安:0766-8638820;
罗定:0766-3812063;
新兴:0766-2977003;
郁南:0766-8498698。
4.线下办理时间:
(1)云城区、罗定市、新兴县、郁南县: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2)云安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通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现行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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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云浮医保微信公众号
一审丨黎嘉慧
二审丨钟燕华
三审丨萧湘平
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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