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会引是富宁县司法局阿用司法所所长兼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他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己任,在调解工作岗位上坚守多年,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00余件,深受当地群众信赖。
刘会引深知,过硬的理论知识是驾驭调解工作的基石。为此,他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知识,业务本领得到极大提升。如今,在调解纠纷时,他总能以事实为根据、法律为准绳,尊重诉权、依法调解,以理服人、依法引人,成为一名能熟练化解各种矛盾纠纷的专业调解员。
调解工作中,刘会引充分认识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定期走访村“两委”班子成员,与各村民小组保持密切沟通,与信息员定期碰面交流,深入了解村民的工作生活情况。
通过构建层层调解网络,全乡的大事小情刘会引都能及时掌握,能在第一时间发现各类矛盾纠纷,并迅速采取处理措施。这一高效的排查机制,为及时化解矛盾纠纷赢得了宝贵时间。
为确保调解顺利开展并取得良好效果,刘会引严格规范工作程序,健全调解机制。调解前,他深入调查分析矛盾产生原因;调解过程中,他积极与当事人沟通,力求调解结果让双方满意;调解结束后,他按规定及时回访协议履行情况,做到调解有始有终。
刘会引深知,调查取证对化解矛盾纠纷起着关键作用。他特别注重引发纠纷原因的取证工作,通过加强对取证真实性的学习,有效减少错判误判,维护法律权威,防止矛盾扩散升级。
矛盾纠纷的产生难以预判。调解工作中,刘会引充分运用法、理、情对矛盾纠纷进行综合分析研判,用说服教育和沟通协调促进矛盾纠纷有效化解,增进当事人之间的互信、团结与友谊。
基层问题错综复杂,群众矛盾纠纷千变万化,仅靠调解难以解决所有问题。刘会引重视预防工作,坚持调防结合。他带领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将工作重点放在“防”字上,认真研究各类矛盾纠纷的特点和发生规律,采取有力防范措施,抓早抓小抓源头,及时化解可能诱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问题,确保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工作“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记者 郭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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