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隆控股(01623)发布公告,公告提及公司于2025年8月11日在高等法院的聆讯中,获准将清盘呈请的聆讯押后至2025年10月27日进行。公告中指出,公司的清盘呈请是在2025年5月29日、7月7日及7月31日提出的。
此外,公司已于2025年7月9日向高等法院申请并获得认可令,确保即使清盘呈请获批,自呈请之日起,公司已发行及缴足股份的转让也不会因依据第32章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第182条而告无效。由于已获得认可令,公司在2025年5月29日公告中提及的相关措施自认可令日期起将不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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