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武大图书馆“性骚扰”事件,之前也打算写一篇,主旨在批判武大缺乏自我革命的担当和勇气,标题和部分内容已成文。但是,逐渐发现了一个关键的问题,这也是很多人都忽略的问题,包括很多言论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忽视的,那就是一审判决书的7月25日,时至今日依然没有生效。
没有生效意味着什么?意味着这起事件还没有盖棺定论,意味着目前舆论都在笃定的事实真相还没有板上钉钉,意味着如果事件中的女研究生在上诉期内提起上诉,法院还要重新裁决。在未定论的这个前提下的讨论,是不是先入为主了?是不是舆论干涉司法了?
很悲观的是,很多大V,包括法律界的,甚至都是在这个前提下进行的讨论和批判。这是不客观和不公正的,本身也是对法治的亵渎。包括之前大家一直都在试图通过舆论的压力,要求武大表态,要求武大撤销之前的处分决定。这有违法治精神,并且过于急切了。
武大是被架在火上烤的,烤得受不了了,校长才出来接受媒体采访说了两句。就那两句却又被抓了“话柄”,变成了火上浇油,使得只得公开回应这件事。其实,按照法治精神,按照正常逻辑,应该在一审判决生效次日表态最宜,可惜愤怒的舆论等不了,不理智的网民等不了,武大自然也就扛不住了。
是以,冷静并理智地看,这件事本已经启动司法程序,通过法院的判决去定性,去以正视听也好,去拨乱反正也罢,那么就不应该加入各种案外因素。但是在社会割裂的大背景下,就不再是一起简单的司法案件了。严格意义上,是一起沸腾的舆论事件。
虽然其中的司法机关被赞美,但这并不是法治的胜利。司法机关也不用为之欢欣鼓舞,因为类似杜月笙的“夜壶论”所述那样。只不过是因为需要你,所以你就是公平正义。如果不需要你,你就不是公平正义的。这个形势一定要认清。
要知道,在过去很多涉及到司法机关的舆论事件中,司法机关都是被攻击的一方——几无例外,即便再有理也被喷得体无完肤。这起事件中,忽然又成了光明正义的角色,甚至于判决还没有生效,其论理内容就被拿来奉为圭臬,是因为要作为批判武大的有力武器(工具)。仅此而已。
每一起舆论事件都在撕裂社会、加剧冲突,本质原因靠感觉在治理社会而不是规则,是法制的不健全不完善和法治的不到位不够深入人心,简言之是法治的失灵失效。
法治就像阳光,阳光照不到的地方,什么牛鬼神蛇就跑出来了,什么乌烟瘴气就滋生出来了。出了问题,先考虑的措施或者说路径,就是按照谁闹谁有理和先下手为强的原则,到网上去制造舆论给己方造势或增加筹码。
是的,相比司法,这样的方式效率最高而成本最低,也就导致谁用了都说好用,而使得变态成为常态。这就是劣币驱逐良币。
虽然很多事件,归根结底都是司法在收拾烂摊子,但是彼时的判决结果已经无人问津,由舆论形成的成见已在参与围观和讨论的人心目中,形成了一座又一座难以逾越的大山。也就形成了恶性循环。
你看该起事件,包括那位开始以受害者身份出现的女研究生,都在琢磨着如何通过网络舆论给校方给司法机关施压,只不过玩砸了。她也总算亲身体验了,什么叫舆论是一把双刃剑。但这本身就说明,舆论这一手段对人们解决问题的误导性和诱惑性。
从这个意义上,整起事件,即便当判决生效,即便认定的事实和论理被社会被舆论高度认可和广泛引用,也不能说明是法治的胜利,相反从头到尾更像是司法的无奈或者说失败。
这是最让人感觉到失望甚至是绝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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