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阳市公证处始终秉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将调查核实作为公证质量的“生命线”,通过严谨细致的核查工作,刺破信息壁垒,还原事实全貌,让“公证为民”不仅有温度,更有法度。
近日,市民付某来到简阳市公证处申请办理父母的遗产继承公证,声称父母生前仅有自己和其他四名子女,且祖父母、外祖父母均已去世,第一顺位继承人仅其五人。在公证员与付某等人的进一步沟通中,通过抽丝剥茧,发现每当详细询问各子女具体情况时付某均含糊描述,闪烁其词。凭借多年工作经验,公证员当即判断可能存在信息遗漏的情况。为查明真相,公证处立即启动深度调查程序,迅速走访被继承人早年居住的村组,找到了解情况的村民及村支书,最终核实到两位被继承人均属二婚,且付某父亲在第一段婚姻中还育有一子。
面对工作人员的进一步询问,付某起初以“年代久远记不清”搪塞,最终表示因公安机关、档案馆、村委会登记处都没有查到父亲第一段婚姻的相关材料,无法提供第一段婚姻证明材料,遂隐瞒了该段事实。
核实清楚后,公证人员将调查过程和证据整理成册,并向付某说明:“虽然没有户籍、婚姻档案,但有老支书、老邻居的证言加上相关材料佐证,能确认继承人的身份。”并向付某耐心解释《民法典》中关于法定继承的规定,告知隐瞒继承人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最终,在公证处的协调下,付某兄妹五人与其父亲第一段婚姻婚生儿子就遗产继承达成一致意见,公证程序得以依法推进。
简阳市公证处坚持贯彻调查核实机制,对继承、亲属关系等易存信息偏差的公证事项,建立了“材料审查+实地走访+多方印证”的三重核查体系,坚持用更细致的走访、更耐心的核实,破解“无档即无解”的困局,让每一份公证书都经得起法律和时间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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