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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您安排楼盘现场销售全程接待并讲解,给您更贴心的看房体验!塘城壹号花园所处区位是龙华的次中心,紧邻北站国际商务区,800米范围拥有3站地铁(含在建),是深圳13个重要交通枢纽区域之一,交通条件得天独厚。项目本身规模巨大,品类众多,集成了住宅、保障性住房、办公、商业、公共配套等多项品类于一体,总建筑面积约55万平米。
开发商背景
深圳市安居建业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是由人才安居集团、万科集团、特区建工集团和深业集团共同出资成立的市场化运作的国有企业,在市国资委的主导下,充分发挥“国资身份+市场化运作”叠加优势,接受本项目开发商委托为项目提供建设及销售管理服务。交楼有保障、质量有信心。
雄踞龙华核心中央居住区
项目区位享深圳北站国际商务区与龙华超级商圈双重叠加利好,城市界面焕新,生活配套醇熟,吸引层峰人士栖居于此,成就龙华高品质居住区。
龙华超级商圈作为龙华七大重点片区之一,总面积16.83平方公里,涵盖 60万平龙华壹方天地等新潮商圈,加速聚集商业活力。
交通配套
项目近达4号线上塘站、6号线上芬站、33号线龙胜站(在建中)三大地铁轨道,2站深圳北站,3站宝安国际机场。
项目依托深圳北站与宝安国际机场,实现深港、深广半小时生活圈,共融大湾区1小时生活圈,通达全国,链接全球。
商业配套
项目位于龙华超级商圈,近享深圳最大的商业集群-华南首家COSTCO旗舰店、壹方天地、龙华万象系创新商业(在建中)、建面约10 万方龙华天虹及上塘荟、红山6979;项目自带建面约5.8万平美学商业,演绎消费新体验。
教育配套
毗邻54班九年一贯制华东师范大学附属龙华学校,自带12班幼儿园,12年教育体系,护航孩子成长;周边华东师范大学附属深圳龙华学校教育集团未来小学、龙华实验学校教育环伺,营造书香人文大境。
【三甲医疗】
集萃深圳市新华医院(在建中)、龙华人民医院、深圳市第二儿童医院(在建中)、广州医科大附属医院(规划中)等市属公立三甲医院高标准医疗服务体系,护航健康生活。
小区环境
高能配套,全球生活主场
【城市绿肺】
距阳台山森林公园直线距离仅约1公里(百度地图),周边近享北站中心公园、红木山郊野公园、超核绿芯公园(在建中)、长岭陂水库、龙华城市绿廊等生态公园,写就城市与自然之间的生活交响曲。
垂直交通场景:多首层设计,空中连板、无风雨连廊等,形成住宅、商业、办公与地面公交、空中地铁的接驳体系。
公共空间场景:空中连板集市与城市艺术IP的有序布局,打造社区精神内核,自成城市网红地。
邻里社交场景:共享、运动、阅读、休闲、童趣五大功能于一体的全龄主题空间,重构现代邻里关系的“理想国”。
艺术商业场景:以生活美学消费理念,打造建面约5.8万㎡超级社区中心,擎建超级商圈中的艺术商业目的地。
都会办公场景:以高端写字楼标准,打造约178m高龙华都会天际线,构建龙华核心区商务封面。
TOD作为全球四大湾区城市进化的核心路径,从TOD1.0的车站时代到TOD4.0的站城人一体化,以轨道交通赋予湾区一线城市可持续生长的焕新力量。
以高端酒店设计理念,匠筑建面约67-125m²2-4房酒店化住宅,酒店化室内空间、满足各类家庭生活需求;LDK+B、主卧套房设计、宽阔阳台、去风格化户型,为都市人群营造全周期高品质生活 。
户型信息
⼤师⾼定-酒店式⾼品质住宅,精工雕琢近百项人性化细节,呈现大城生活美学。
【E2户型67㎡二房两厅一卫】
“低总价上车龙华核心区最优选择”最具性价比的龙华天花板友邻位,纵享龙华丰盛都市配套!
【D1户型87㎡三房两厅一卫】
“10.7 m纵深紧凑南向三房”,10.7 m纵深餐客一体,通风采光极佳
【C2户型96㎡三房两厅两卫】
“方正全明南向三房”,格局方正,围合设计
【B户型117㎡四房两厅两卫】
“南向全明四房LDK+B”设计,宽景阳台,拥揽四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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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8日,深圳发改委网站消息,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公安局、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发布关于《深圳市积分入户办法》的通知。该办法2023年2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办理积分入户人员应当向市公安部门提出入户申请,其积分信息统一纳入深圳市积分入户信息库,按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积分入户指标由居住情况、参加社会保险年限情况、 见义勇为、负面行为、违法行为等指标组成,入户总积分为各项指标累计积分。
深圳市积分入户办法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要求,促进在深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根据深圳市户籍迁入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积分入户是指对持有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按照积分制要求进行积分,依照分值排序,在年度计划安排额度内审批入户。
第三条市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按照统筹兼顾、稳妥有序的原则对积分入户进行宏观调控。
第四条市发展改革部门(市人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指导积分入户政策的实施,协调、监督、检查积分入户工作,将计划指标统一纳入市年度户籍人口增长计划内管理。
市公安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积分入户工作,组织开发信息系统,受理、审核入户人员申请材料,为达到入户要求的人员办理入户手续,同时负责审核(复核)入户人员表彰及守法情况。
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市医保部门负责审核(复核)入户人员参加深圳市社会保险信息。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审核(复核)入户人员在深房地产登记信息。
市住房建设部门负责审核(复核)入户人员在深租赁住房信息。
市民政部门负责协助审核(复核)入户人员婚姻信息。
市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协助核查(复核)入户人员负面行为信息。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部门负责市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的维护和技术保障,统筹积分入户涉及的信息共享工作。市人力资源保障、规划自然资源、住房建设、民政、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确保积分入户涉及的社保、房产、租赁、婚姻、表彰情况、负面行为、违法行为等信息通过共享交换平台实现共享。
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其他相关组织机构应当建立积分入户信息共享工作机制,积极配合做好入户审核工作。
第五条申请积分入户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年龄男性在55周岁以下,女性在50周岁以下;
(二)持有有效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三)拥有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连续满5年或合法租赁住所年限连续满5年;
(四)依照法律法规正常缴纳深圳市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年限累计满5年;
(五)无刑事犯罪记录,且未参加过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
第六条积分入户人数实行年度总量控制。年度入户指标数量纳入深圳市年度户籍人口增长计划内统筹安排,并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积分入户指标由居住情况、参加社会保险年限情况、见义勇为、负面行为、违法行为等指标组成,入户总积分为各项指标累计积分。市发展改革部门、市公安部门可根据计划执行情况适时对积分指标及分值、负面行为清单做动态调整。
第八条办理积分入户人员应当向市公安部门提出入户申请,其积分信息统一纳入深圳市积分入户信息库,按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
第九条积分入户实行统一集中受理,具体时间由市公安部门另行公告。市公安部门根据入户申请人员积分分值排名和年度积分入户指标,确定正式入户人员名单,并及时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公示期满后,正式入户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市公安部门提交相关入户材料。审核通过的,办理相关入户手续。
公示期间,入户申请人员对公示结果存在异议的,可向市公安部门申请复核,同时提交相应复核材料。各相关部门依据本办法第四条职能划分,在收到市公安部门移交的复核申请材料之日起7日内将复核结果反馈至市公安部门。
第十条进入正式入户人员名单的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向市公安部门报送相关入户材料,经核实有效后,由市公安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发放深圳市入户指标,办理相关入户手续。
第十一条以配偶房产(或本人与配偶共有房产)申请入户的,夫妻结婚时间在年度申请截止之日应连续满2年且婚姻仍在存续期内。入户申请人未成年子女允许申请同步随迁入户。
第十二条入户申请人及其随迁家属户口簿仍登记为农业家庭户的,应当同时办理深圳市“农转非”手续。
第十三条市公安部门依据本办法制定积分入户办事指南,加强宣传和指引,切实做到便民利民。
第十四条积分入户申请人员应确保入户申报材料真实有效。经有关部门查实,存在隐瞒、欺骗或提供虚假材料的,查实之日起2年内不再受理其入户申请;已经入户的,予以注销,退回原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除有特别说明之外,本办法对申请人入户条件核查及积分分值计算时点以当年度申请截止日期为准;所称的年度,指当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2023年2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市发展改革部门、市公安部门、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会同各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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