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昨日青岛发布12条房地产新政后,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发放青岛市多子女家庭购房补贴的通知”,并从申领条件、发放标准、认定口径、申领流程、资金来源等7个方面进行详细解答。
具体内容如下:
各区(市)住房城乡建设、财政、卫生健康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国办发〔2024〕48号)、《青岛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青发〔2023〕11号)等规定,加强住房政策支持,做好多子女家庭申领购房补贴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领条件
(一)家庭生育的子女,符合生育时的相关政策规定。
(二)自2016年1月1日起,生育二孩的家庭,家庭现有2个以上子女,子女均为青岛市户籍,且夫妻至少有一方为青岛市户籍。
(三)自2021年5月31日起,生育三孩的家庭,家庭现有3个以上子女,子女均为青岛市户籍,且夫妻至少有一方为青岛市户籍。
(四)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多子女家庭以夫妻一方或双方名义在本市购买新建商品房,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网签备案的(含产权型人才住房,不含拆迁安置房和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二、发放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二孩家庭发放5万元多子女家庭购房补贴,对符合条件的三孩家庭发放10万元多子女家庭购房补贴。每个家庭只能享受一次多子女家庭购房补贴。
三、认定口径
按照提交申请时家庭现有子女数确定孩次,一经确定不再受此后家庭变化、孩次变化的影响,申请人不得以此后家庭变化、孩次变化等原因再次申领购房补贴。收养或再婚前生育子女的,根据相关法律文书认定是否计入家庭子女数。
(一)初婚家庭
双方初婚,按家庭实有子女出生日期先后顺序计算孩次。
(二)再婚家庭
1.一方或双方再婚,原家庭均未生育过子女的,比照双方初婚家庭认定孩次。
2.再婚前由一方生育且相关法律文书确认由该方抚养的子女,以及再婚后双方共同生育或收养的子女,按照子女的出生时间,合并计算孩次。
(三)“双(多)胞胎”生育
符合政策规定的多胞胎生育,按照子女出生时间顺延计算孩次。
(四)单方抚养
离异或配偶死亡,单方抚养子女的,比照双方初婚家庭认定孩次。
上述认定口径仅适用于为二孩家庭、三孩家庭发放购房补贴。遇有特殊情况的,由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解释。
四、申领流程
(一)提出申请
符合条件的二孩、三孩家庭申领多子女家庭购房补贴,夫妻双方应共同向女方户籍地镇(街)申请,如女方户籍为非青岛市户籍的,则到男方户籍地镇(街)申请,提交以下材料:
1.青岛市多子女家庭情况表(见附件);
2.夫妻双方身份证;
3.夫妻双方及家庭现有子女的户口薄(地址页、索引页、个人单页);
4.结婚证;
5.家庭现有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6.经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7.购房人的银行卡(购房人为夫妻双方的,夫妻双方共同指定一方);
8.离婚的,提交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
9.合法收养的,提交领养证明;
10.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镇(街)工作人员应根据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录入《青岛市多子女家庭情况表》,由申请人核对后签字确认。对上述材料应核验原件,并留存除1、6项以外的其他材料复印件。
申领多子女家庭购房补贴的截止期限为2026年7月31日。
(二)镇(街)初审
镇(街)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需要协查的,可以请求公安、民政、数据管理等部门协查。初审通过的,于次月的第1个工作日报送至区(市)卫生健康部门。
(三)审核发放
区(市)卫生健康部门应当进行复审,符合申领多子女家庭购房补贴条件的,于每月前5个工作日内将信息推送至市卫生健康委,市卫生健康委统一推送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房屋所在区(市)住建部门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信息进行审核,审核无误的,由房屋所在区(市)政府在门户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发放购房补贴。
五、资金来源
购房补贴由市级财政和新购房屋所在区(市)财政按比例承担,其中,市级财政与平度市、莱西市财政分担比例为6:4;市级财政与其他区(市)财政分担比例为5:5。
六、职责分工
(一)市卫生健康委负责指导区(市)卫生健康部门对二孩、三孩家庭的孩次确认工作。
(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区(市)住建部门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信息进行审核。
(三)市财政局负责购房补贴所需市级财政资金保障工作。
(四)需要协查的,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大数据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别做好申请人户籍、婚姻、收养等信息核验、数据共享等工作。
(五)各区(市)政府负责区(市)财政资金保障、补贴发放等相关工作。
七、监督管理
(一)建立实施容错免责及资金追回机制。因非主观原因造成的失误,对经办人员予以容错免责,造成资金错发多发的,由发放补贴的区(市)政府追回;因经办人员主观原因造成的错误,不得纳入容错免责情形,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问责追责。
(二)对弄虚作假骗取购房补贴,以及申报信息不实造成购房补贴错发且拒不返还错发资金的,不得继续享受该政策,并依法依规纳入信用记录;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已领取购房补贴的多子女家庭,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协商一致退房的,应当退还补贴。补贴退还后,方可办理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
购买新建商品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2025年4月1日前已完成网签备案的多子女家庭,在本通知发布后撤销原网签备案,重新网签同一套房屋的,不享受此政策。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各区(市)政府应当及时公示受理窗口的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镇(街)不设对外服务窗口的,由区(市)政府指定相应的办事机构受理,并相应调整《青岛市多子女家庭情况表》的有关内容。
相关条款由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解释。
附件: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青岛市财政局
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4月11日
此外,针对孩次认定标准、购房认定等也做出了详细解答。
一、孩次认定
(一)问:一对夫妻生育了2个孩子,其中二孩属于政策外生育,是否可以申领二孩家庭购房补贴?
答:不符合《关于发放青岛市多子女家庭购房补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的申领二孩家庭购房补贴的条件。
(二)问:一对夫妻生育了3个孩子,其中一孩、二孩属于政策内生育,三孩属于政策外生育,是否可以申领三孩家庭购房补贴?
答:不符合《通知》申领三孩家庭购房补贴的条件,但如果二孩于201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可以申领二孩家庭购房补贴。
(三)问:一对夫妻生育了2个孩子,离婚后双方各抚养一个孩子,其中男方再婚后未生育子女,再婚家庭只有一个孩子,再婚家庭是否可以申领二孩家庭购房补贴?
答:《通知》第三部分规定,以家庭现有子女数计算孩次,男方再婚后的家庭只有1个孩子,不符合申领条件。
(四)问:再婚家庭中,男方带有一个孩子,女方带有两个孩子,夫妻未再共同生育子女,是否可以申领三孩家庭购房补贴?
答:如果最小的孩子于2021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可以申领三孩家庭购房补贴;如果最小的孩子于2016年1月1日以后、2021年5月31日以前出生,可以申领二孩家庭购房补贴;如果最小的孩子于2016年1月1日以前出生,不符合申领二孩、三孩家庭购房补贴的条件。
(五)问:一对夫妻久怀不上,合法收养一女孩,后经中医调理,于2022年9月9日喜诞双胞胎,如何计算孩次?是否可以申领三孩家庭购房补贴?
答:家庭现有3个子女。可以申领三孩家庭购房补贴。
(六)问:一对夫妻生育了3个孩子,其中一孩为新加坡国籍,二孩为北京市户籍,三孩为青岛市户籍,如何计算孩次?是否可以申领购房补贴?
答:根据《通知》的规定,在申领购房补贴时,按照具有青岛市户籍的子女数计算孩次,该家庭只有1个孩子为青岛市户籍,不符合申领购房补贴的条件。
(七)问:离婚后男方未再婚,单方抚养2个子女,是否向男方户籍地镇(街)申领购房补贴?
答:根据《通知》规定,夫妻双方应共同向女方户籍地镇(街)申请领取购房补贴。对于男方单方抚养的,男方应到本人户籍地镇(街)提出申请。
(八)问:一对夫妻已生育一孩,购买新建商品房后又生育了二孩,可否申领二孩家庭购房补贴?
答:如果该夫妻于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在我市购买新建商品房,其二孩在购买新建商品房后且在2026年6月30日前出生,可以申领二孩家庭购房补贴。
(九)问:一对夫妻于2018年1月生育二孩,2025年6月购买新建商品房,2025年8月领取二孩购房补贴后,又于2026年3月生育三孩,是否可以申领三孩购房补贴?
答:《通知》规定,每个家庭只能享受一次多子女家庭购房补贴。按照提交申请时家庭现有子女数确定孩次,一经确定不再受此后家庭变化、孩次变化的影响,申请人不得以此后家庭变化、孩次变化等原因再次申领购房补贴。考虑该家庭女方在2025年8月已怀孕,该家庭可以暂不申领二孩购房补贴,待生育三孩后,可直接申领三孩购房补贴。
二、购房认定
(十)问:多子女家庭买什么房子能领补贴?
答:符合《通知》条件的多子女家庭,在规定期限内购买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的新建商品房的,可申请领取购房补贴。购买的二手房、拆迁安置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和集资建房等房屋不得申领购房补贴。
(十一)问:多子女家庭什么时候买房可以申领补贴?
答: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我市多子女家庭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且完成网签备案,在2026年7月31前按规定提请申请的,可领取购房补贴。
2025年4月1日前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的多子女家庭,在2025年4月11后撤销网签备案,再行网签备案同一套房屋的除外。
三、补贴发放
(十二)问:购房补贴如何发放到位?
答:申领二孩/三孩购房补贴的家庭,通过审核和区(市)政府公示无异议后,由新购房屋所在的区(市)政府按规定发放至个人提交申请时预留的个人银行账户中。符合二孩家庭条件的发放5万元购房补贴,符合三孩家庭条件的发放10万元购房补贴。
2025年,青岛该不该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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