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1日,深圳市普利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5 日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报送了股票定向发行的申请文件。2025 年 3 月 31 日,全国股转公司向普利凯出具了同意函。函件内容包括:普利凯本次定向发行不超过 140 万股新股,同意函自出具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普利凯应严格按照报送文件实施股票定向发行;自函出具之日起至新增股票挂牌手续完成前,如发生影响定向发行的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完成定向发行后应及时办理新增股票挂牌手续,募集资金应用于定向发行说明书披露的用途。普利凯将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等办理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公告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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