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1月24日,中普案件专班发布三份《中普案件资金清退发还公告》,通告指出,中普案件已审理终结,目前涉案财产已进入执行阶段。
本次返款为第三次清退,总资金为9.13亿元,累计返款比例为28.5%。清退发还时间为2025年2月10日至2025年5月10日。
2025年01月24日,中普案件专班发布《中普案件资金清退发还公告(一)》《中普案件资金清退发还公告(二)》《中普案件资金清退发还公告(三)》
公告提到,中普案件已审理终结,目前涉案财产已进入执行阶段。将依法开展中普系案件全国出借人信息核实登记工作。
登记人登录“沈阳中普案件登记”微信小程序,输入识别码后,按照菜单栏指引进行信息核实登记。登记内容详见微信小程序菜单栏内操作教程。
登记时间为:2025年2月6日至2025年5月6日
为提高本次集资清退工作效率,信息登记核实系统分时段运行核实登记和资金发还功能。登记时段为:2月6日至2月20日、3月1日至3月20日、4月1日至4月20日、5月1日至5月6日,其余时段用于资金发还。
清退发还时间为:2025年2月10日至2025年5月10日。
本次出借人清退返款金额为实际投入本金与返款比例的乘积减去已返还资金。本次返款总资金为9.13亿元,累计返款比例为28.5%。
联系方式
资料邮寄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敬宾街15―8号(凯旋社区北侧二楼),收件人:高先生;联系电话:13032467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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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对中普系追缴力度大
此前资管黑板报报道,2020年7月24日,沈阳市公安局发布【警方通告】,通告称,2018年8月29日以来,沈阳市公安局北站分局陆续对辽宁中普利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等9家公司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立案侦查。经侦查,2020年2月14日,沈河区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刘新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批准逮捕。7月17日,沈阳市公安局北站分局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肖鹏、陈昌、杨洋、杨春风、赵赫、张建伟、张家森、易昊昱、赫慧萱等9人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公安机关正告中普借入端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涉嫌非法集资违法犯罪行为的从业人员及其他非法占有中普公司财物的涉案人员,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全额退还违法所得(包括提成、绩效、年终奖等款项),退款时注明退款人详细信息。拒不退款及不配合公安机关侦查的,公安机关将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一中普系分支机构所在地公安通告内容显示,2020年8月24日,公安部通过云端系统向全国下发了启动全面打击“中普系”集团各地分公司涉案人员的通知。
中普系各地分支机构所在地公安机关在几年时间立持续发布打击中普相关公司的立案公告
清偿债务情况
据媒体报道,2020年9月14日,“中普”债务清偿方案实施细则显示,中普系公司待清偿债务按本金核算为89.28亿元,涉及57900人。根据清偿方案,充分考虑辽宁中普利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辽宁中普利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中普利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中普信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四家借入端公司资产等混同导致无法区分的实际情况,本次清偿拟以辽宁中普利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为主体以统一的比例进行清偿。
截至2020年5月31日,中普系公司主账户余额为16.36亿元。在2018年8月31日案发前,集资参与人已经获得返还的本金、利息、即时返还现金等,均视为已经获得清偿。 第一次清偿以集资参与人实际投入(出借)本金为基数,清偿比例为10%。
2021年1月19日,辽宁中普利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简称:中普集团)发布公告称,自2020年9月2日起开展首期债务清偿工作,截至2021年1月6日,共清偿35477人。请首期清偿尚未获得支付的中普公司集资参与人抓紧办理首期清偿相关手续,参与清偿。公司将于2021年1月31日,结束首期清偿工作,并拟于2021年2月开始第二期债务清偿工作。
随后,据沈阳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公告,兹定于2021年2月3日开始发放第二期清偿资金,清偿比例为12.5%,涉资约10.42亿元,发放周期为3个月。两次清偿比例累计为22.5%。需要强调的是,本次清偿结束后,公司后续资金清偿工作将按照非法集资案件处置程序,在人民法院判决执行后,择机进行清偿。
来源:资管黑板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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