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程序员也是前同事断交了,这个事情不怪他,因为他做的事情表面上看似都是有正当性的,可是无论从老板角度还是从同事角度来说,这个人都有问题,但明知道这个人有问题,但是您又拿他没办法,最后还是老板无可奈何,直接把他给开除了,并且给了赔偿才算了事!
首先,从老板角度他有什么问题呢?当然了,现在他已经不是我的老板了,为了方便称呼,我下面仍然称呼他为老板。
我的老板之前打算开发一套系统,心理预期的开发周期大约是一个月,最开始,老板把他的构想告诉我,问我一个月时间能不能搞定。
但是,我听完老板的想法,我感觉没半年都搞不定!于是,老板就放弃了他的想法。
后来,项目仍然启动了,原因是公司另外一个程序员老赵跟他说两个月左右就能搞定,虽然不达预期,但是跟我说的半年的开发周期相比,两个月老板反而能接受一点。
后来,一起吃饭的时候,我们几个程序员就问老赵是怎么觉得老板提出的需求两个月就可以完成的。
结果老赵反而得意得跟我们说:“两个月根本不可能,你不做老板会觉得你没本事,会质疑你,只有你做了,就要那么多时间,老板心里才会明白!反正不做也是挨骂,做了也是挨骂,还不如先做着,等后面再说!”
老赵的逻辑就是这样,可以清静两个月,他宁愿告诉老板这个事情可以做,等到时候了,项目没做完,他再去找借口和老板说。
老赵这么做其实也不能完全怪他,因为我们这个老板就是这样,如果你告诉他这个事情需要半年才可以完成,他真的会质疑你!
但是,从公司角度来说,老板虽然脾气不好,可是做事总归有个打算,万一本来老板觉得一个月做好这件事情刚好,对公司有利,老赵说两个月,老板觉得这个事情勉勉强强还是有利可图,但是如果是半年,老板可能觉得做这件事情就没有意义了,怎么办?
而且,老赵做这件事情的目的也很搞笑,就是临时答应老板,换来两个月的清静而已,他的做法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其实是损人利己的!
从程序员的角度,老赵其实也不是一名合格的程序员,就拿公司的代码框架来说吧,公司的代码框架也是老赵负责搭建的,因为老赵是最早进入公司的程序员。
我们公司开发的产品是一个互联网产品,但是老赵搭建的框架是按照单机软件框架搭的,也就是什么都写在一起!我进入公司的时候,公司软件甚至连登录功能都没有做!
而公司做的还是平台型产品,后续还会开放接口给第三方,但是,尽管这样,老赵还是把所有东西都写在了一起,不分前后端。这就会导致后面如果要开放接口,那么前期所有逻辑全部都要重新写一遍,一旦有一边的逻辑改动了,另一边也需要改!
我把我的顾虑跟老赵说了,结果老赵依然云淡风轻,说:“现在还没到那时候,等时候到了再说!”
老赵的话的看似没问题,的确可以到时候再说,但是这无疑会花费更多时间!
但是,老赵反而对他的做法很有成就感,说什么:“如果你什么事情都做得很好,等公司软件稳定了,老板就不需要你了!”
老赵的意思就是,他之所以这么做,其实就是想为未来可能发生的“危机”留后手!
开始,我也很无奈,觉得老赵这人太有心机了,但是,后来我们发现,可能老赵的说法只是他用来掩饰自己的理由!
原来,老赵并不会开发后端程序,不管是网站接口还是服务都不会!他只会开发桌面程序。
几个典型的例子就是,公司有时候需要跑一些服务在服务器上,比如说自动任务什么的。
老赵的做法是在服务器写一个单独的桌面程序,然后去跑任务,时间久了,服务器上就有很多桌面程序在那跑。
我跟老赵说,他完全可以开发一个服务或者WebApi去做这些东西,还不需要每次服务器重启后还需要手动去启动这些后台软件。
结果老赵说他嫌麻烦,就这样,不想改!
我跟他说,如果实在是需要这样,那也可以把所有逻辑都放在一个程序里执行,用线程分开就行,结果老赵仍然以嫌麻烦这个理由给我搪塞过去了。
后来,公司需要对接一个第三方平台,而这个第三方平台有些数据是推送的,需要我们公司有个WebApi接口作为接收方,老板让老赵去写,但本来半天就可以搞定的事情,老赵硬是搞了好几天还没搞定!
后来,在一起吃饭的时候,我们就问起了这个事情,老赵还想以各种理由来掩饰,但是,最后我们算是明白了,老赵根本不会开发WebApi!
然后在机缘巧合下,我又发现了老赵不会使用线程这件事情!不会WebApi或许情有可原,但是不会使用线程的话,就有点说不过去了!
而老赵这个人年龄也快50了,号称有二十几年的开发经验,这不会那不会,那这二十几年他都在干啥?
而有些很多想不通的事情,到这里都想通了!
结语
后来,我从这家公司离职了,老赵仍然在岗,我离职的有一部分原因就是因为老赵给整个研发部挖的坑太大了,这导致老板对研发部的意见越来越大!
在我离职后不久,公司就把老赵给开了!但老赵却不是个善茬,还私信跟我说,老板的赔偿没给到位,他准备要N+1,但是老板没同意,于是他准备跟公司硬刚到底,准备动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后来,老板为了避免麻烦,还是选择赔偿老赵N+1的赔偿。
我原本以为老赵拿了赔偿会就此罢手,结果他说他还要跟公司打官司,因为公司给他交的五险一金中,五险是按照最低标准交的,一金公司也没有给他交,所以他准备跟公司要回这部分的钱!
老赵的要求看似有正当性,但是结合他之前的种种事迹,我觉得他虽然办事不牢,可是对法律却了解得很清楚!虽然他的要求看似都很合理,但是总感觉哪里不舒服!
我觉得,这可能就是遇人不淑吧,这是对于我们老板来说的!而这样的人,我也觉得不可交,最后干脆就把他从我的通讯录里面给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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