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微信的推广使用,人们已经将微信当做日常生活的必须软件,也在微信上留下了不少的“秘密”。而这些“秘密”最终也会成为指证他们的证据,在家问的当事人当中,就有不少人就将微信中的聊天记录当做证据。
那么在离婚案件中,一方出轨,能否以微信聊天记录来主张多分财产呢?
小江和小李两人经自由恋爱后结婚,并在婚内生育一名女儿。原本生活和睦,家庭幸福,然而,就在去年,小李突然在小江的微信上发现了“猫腻”。
小李发现小江在微信上和一名女子聊天非常暧昧,并且通话记录也显示两人经常联系,甚至来经常约出去一起玩。而聊天记录里,小江甚至表示自己已经厌倦了和小李的生活,想要点不一样的生活。
看到这,小李不免有点失望,也下定了想要离婚的决心。但是小江不想离婚,于是两人闹到了法院。
在庭审过程中,小江一直辩称这个微信号是自己的小号,平常的聊天都是自己为了宣泄情绪所发,然而又没有实质证据。在法院的审查和追问下,最终小江承认了聊天记录的真实性,而法院也认定小江的出轨事实,认为两人感情破裂,准予离婚,在进行财产分割时也适当对小江少分。
从上述案例我们可以看出,微信聊天记录是可以作为出轨证据提交的,但法律对于微信证据的提交有着严格的规定。
对于提交微信聊天记录当做证据,法律规定了“三性”:
1、真实性:必须要确认微信聊天记录的使用人就是案件的相关当事人,保证聊天记录是连续的,没被篡改,并且聊天记录的原始载体保存完好。
2、合法性:微信聊天记录的获取必须是经过合法途径获取,不能以违法手段获取。
3、关联性:聊天记录必须和该案件有关。
只有在做到以上三点的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才会被当做有效证据被法院采纳。
最后,只要微信聊天记录能够证明对方存在出轨事实,作为无错方是可以要求多分财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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