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购买商品房,是按建筑面积支付房款,然而一些不良开发商通过民众无法测量的“公摊面积”玩“猫腻”,故意“短斤少两”,百姓发现购房面积缩水很无奈,真要维权却遭遇法律“瓶颈”。难道明知吃了亏,却只能自认倒霉?本文将通过一个案例来探讨。
案情回顾
2019年9月,李女士购得某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发小区的一套住宅。2023年6月交房。当时预测房屋面积为105.36平方米,房价为3296元/平方米;储藏室面积8.43平方米,价格为2380元/平方米。总房价共计367330元。
今年办理了不动产登记证,登记证上登记房屋建筑面积为100.75平方米,储藏室面积8.05平方米,这样算下来开发商多收了16099元。从交房到不动产证办理完毕这6年期间,取暖费和物业费均按照当时合同交款中的面积计算的。李女士想知道,买到手的房子面积“缩水”,责任该由谁承担?业主又该如何维权呢?
律师观点
刘亚峰律师观点:
一、遇到房屋面积缩水情况,各方责任如何划分呢?
面对责任划分,首先应该确定原房产证面积登记错误的原因是什么。如果有证据证明卖方或者中介机构明知面积登记错误的,买方可根据合同法基于欺诈主张撤销买卖合同,并要求卖方或中介机构赔偿损失;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卖方或中介机构对面积登记错误明知或者负有责任,买方可根据合同法基于重大误解主张撤销买卖合同,各方根据公平原则分担损失。
实践中,房屋实际面积如果与登记面积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合同继续履行,按照实际面积结算。如果超过3%,依据重大误解,买方可以请求解除合同。
如果买方在明知对方违约的情况下,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可以看做是买方提出了修改合同的请求,如果卖方也愿意继续履行,则应当适用公平责任,由卖方返还买方多支付的房款。如果合同继续履行,那么中介也无需承担法律责任。依据法律规定,居间人促成签订交易合同的,即可以收取居间费用。
二、业主又该如何维权呢?
在收房后,假如对公摊有异议,购房者可以携带购房合同、建筑施工图,房屋销售或者分割方案等,到房产测绘中心申请面积鉴定。
一般正确寻求法律帮助的话,首先要把你受损害的证据要固定好,第一开发商他在进行报建的时候,报建的公摊面积到底有多少,第二把开发商当初给你做的承诺,证据可以准备好,第三向相关的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投诉,最后环节才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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