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含灵活就业人员):
根据《白山市医疗保障局 白山市财政局 白山市民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白山市税务局关于印发<白山市深化城镇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白山医保联〔2023〕3号),现将在全市开展城镇职工长期护理保险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及退休人员(含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同步参加城镇职工长期护理保险。
二、缴费比例与筹资渠道
参保对象
缴费比例
缴费基数
筹资渠道
城镇职工
单位、个人各0.075%
在职人员:
与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基数一致。
退休人员:
本统筹区平均养老金。
【城镇职工】
统账结合:
单位缴费部分按月从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中划转;(不含退休人员)
个人缴费部分按月从医保个人账户中划转。(全员)
单建统筹:
单位缴费部分按月从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中划转;
在职人员个人缴费部分按月征收;
退休人员个人缴费部分在缴纳大额补充医疗保险费时,按年度一并缴纳。
【灵活就业】
筹资渠道参照城镇职工。
灵活就业
0.15%
(单位缴费比例与个人缴费比例之和)
其中:0.075%从基本医疗保险费中划转,0.075%由个人缴纳。
三、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及缴费期限
根据上述缴费比例及筹资渠道规定,将灵活就业人员个人缴费标准及缴纳期限明确如下:
参保类型
个人缴费标准
缴费期限
单建统筹
在职
目前,每月长护险缴费标准4.99元
(2022年度全省月社平工资6655.33×0.075%)
按月缴纳。
自2023年12月属期起,与基本医疗保险费同时缴纳。每月缴费合计284.51元(基本医疗279.52+长护险4.99)
退休
2024年长护险19.44元
(2022年白山月平均养老金2156×0.075%×12)
按年缴纳。
2024年1月,与大额补充医疗保险一并缴纳,缴费合计199.44元(大额保险180+长护险19.44)
统账结合
在职
目前,按月从账户划转4.99元
统筹部分按月从统筹基金中划转0.075%;个人缴费部分
每月从医保个人账户中划转,无需另行缴费。
退休
目前,按月从账户划转1.62元
1.白山市绝大多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的是单建统筹职工医疗保险,在职人员按月、退休人员按年缴纳长期护理险。
2.个人缴费标准每年随全省全口径社平工资的上涨而上调。
四、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一)保障对象
长期护理保险以因年老、疾病、残疾等原因,导致生活不能自理,长期处于重度失能状态的参保人员为保障对象。
符合《吉林省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办法》(吉医保联〔2022〕20号)认定条件,申请通过评估认定的重度失能参保人员,于通过失能评估次月起享受待遇。
(二)支付范围
符合规定的床位费(限在定点机构接受照护期间,医疗机构、居家护理除外)、护工劳务费、护理设备使用费、舒缓治疗费、护理生活日用品费用等。
(三)护理类型及支付标准
护理类型
支付标准与支付限额
失能等级
3级
(重度失能Ⅰ级)
4级
(重度失能Ⅱ级)
5级
(重度失能Ⅲ级)
定点机构护理
每日每人最高限额
基数
80元
发生的照护费用不设起付线
高于最高限额的,按最高限额支付;
低于最高限额的,据实支付;
居家护理和亲情照护:白山市本级、浑江区先行探索开展,其他县(市、区)适时开展。
支付比例
70%
75%
80%
居家护理
支付标准
75元/次
月支付最高标准
300元
450元
600元
亲情照护
月支付最高限额
300元
450元
600元
享受天数不足
按10元/日结算
按15元/日结算
按20元/日结算
咨询电话:
白山市医疗保障局:0439-12393
国家税务总局白山市税务局:0439-5110204
白山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白山市市税务局
2023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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