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遴选殷都区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监理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委托,就遴选殷都区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监理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1.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
2、采购编号:AYZY-2022-040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项目基本概况:本次采购共遴选殷都区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监理招标代理机构1家,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项目监理招标结束;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 采购项目及技术服务要求”。
5、最高限价:供应商所投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应在“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指导标准的基础上优惠。
2.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要求;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2供应商应当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3.3 供应商必须在安阳市有固定办公场所且符合安阳市招标代理场所要求(提供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的本单位在职人员。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3.《磋商文件》的获取:
3.1 《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2年11月18日— 2022年11月2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3.2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3.3 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携带的资料:
3.4.1 单位负责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4.2 非单位负责人(非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5 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复印件留存。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购买《磋商文件》时提交的材料不作为资格认定。
4.首次《响应文件》的递交及首次《响应文件》开启事宜:
4.1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11月 28日上午9:00。
联系人:夏工
手 机:132-4177-5805
邮 箱:zb0019@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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