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战争是中华民族历史上付出代价最为惨重的一场战争,在长达14年的战争历程中,日本不仅仅给中国造成了众多的人员伤亡,给中国造成的经济损失更是数额巨大。
据官方数据统计,这14年间,日本给中国造成了多达1000亿美元的直接经济损失,间接损失更是达到了5000亿美元。
日本掳走包括港澳台同胞在内的中国劳工数量达1000万左右,占领930多座中国城市,直接造成4200万难民无家可归,抢夺中国400万件文物、劫掠古迹700多处。
此外,战争期间,日本长期占领我国的东北地区,东北地区为其提供了无数的粮食供应以及各类自然资源。
日本劫掠中国钢铁资源3350万吨、煤炭6亿吨、木材1亿立方米,其他资源不计其数。但是有一个很奇怪的现象——抗战结束后,咱们国家竟然没有向日本索要赔款。
战争赔款是一个国际法的概念,是指战败国要根据双方签订的合约支付给战胜国军费损失以及战胜国军民在战争期间受到损失的款项总和。
因此,战争赔款并不能简单说是战败方被迫给胜利方的钱,而是这笔钱本身就是由于战败方国家发动战争给战胜方国家造成的各类直接、间接经济损失。
日本向亚洲各国都进行了赔偿:缅甸1.4亿美元,菲律宾5.5亿美元,印度尼西亚2.2亿美元,柬埔寨15亿日元,老挝也拿到了10亿日元。
甚至,未参战国和中立国都拿到了赔偿:马来西亚2500万新元,瑞士11亿日元,西班牙20亿日元,瑞典5亿日元。
但中国却没有拿到,这是因为在二战刚刚结束的时候,仍然是中华民国。美国在二战后就有意将日本扶持为监视中国和苏联的一个棋子,因此,战后经济本身就面临崩溃的日本倘若再赔偿中国巨额赔款,必然会影响到美国的计划。
因此,当初的赔款事宜也受到了来自美国方面的压力,再加上当时各国争抢获得赔款的份额,国际局面十分混乱,于是索赔只能暂时作罢。
等到1972年,中日邦交开始正常化,而最重要的一个问题,就是必须首先解决当初战争赔款的问题。
实际上,当时的日本已经成为世界第二的经济强国,完全具备了经济赔偿的能力,来中国的日本使臣也做好了赔偿的准备。
但是当时周总理说:我们不向日本索赔,因为我们中国也吃过索赔的痛苦,赔款对任何一个国家都是灾难,最后遭殃的只会是老百姓。
而在这句话说完之后,周总理还在日本首相酒后失态之时主动请他回到座位,而这,也就奠定了后续中日邦交正常化的基础。
一百多年前八国联军侵华战争中国被判赔款4.5亿两,但国库空虚,分数年才还清,最终本息合计共计近10亿两,给人民造成了极为深重的苦难,这一笔赔款甚至彻底破坏了中国从前的经济优势地位,此后数十年间都难以恢复。
中国的这一决定可以说是给日本解决了一个很大的问题,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中国几千年来都秉承着这样的思想,纵使他国一再毁约,但中国的博大胸怀却能在世界上赢得称赞,以德服人,以理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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