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的李某洁是江苏盐城滨海县的一名初三学生,在校期间突然晕倒,不幸去世。他的母亲肯定是接受不了这个现实,不相信自己的女儿就这么离开了自己。更何况抢救的过程里还让她颇为疑惑。
因为急救车不是把女儿送到县医院,而是直接送到了殡仪馆。如果说120急救车真的把病人直接送到殡仪馆,那肯定是不对的。也是违法的。可这里有一个细节被人们忽视了,那就是在120急救车来之前,李某洁已经被送到了镇里的卫生院抢救。
矛盾的焦点就是到底120有没有耽误抢救李某洁的时间。
1、现在,李某洁的母亲韩翠萍一直在上访。她认为120急救车根本就没有尽到抢救的责任,而是耽误了抢救的时间。那么,120到底有没有耽误呢?现在,从官方的说法上来看,120并没有耽误抢救,因为在卫生院的时候李某洁就已经没有了生命迹象,是韩翠萍坚持要到县医院抢救,显然,120急救车要跟县医院说明情况。
2、于是,已经死亡的病人被直接送到了殡仪馆。当然,这里面有一个细节,是这些医生走近道了。就是他们应该到县医院,或者具备开具死亡证明的机构,确认病人的死亡时间,才可以送到殡仪馆。如果说负责任,这些医生确实有处置不当的责任。但,他们显然不敢把还有生命的人直接送到殡仪馆。
3、我认为韩翠萍追责医院只能追究医生处置不当的责任,此外,她还应该追究学校的责任。因为学校对学生有照顾的义务,发现学生身体不适应该及时的送医。这里面有没有耽误的情况发生?学校应该给学生上保险,这一点有没有做到,如果做到学校就应该及时帮助家长去保险公司理赔,如果没有做到,学校就应该承担一部分责任。
总之,作为悲伤的家长,如果追责应该有一个正确的方向,其实也就应该有律师的参与。
整件事的抢救经过镇卫生院、120急救医生、县医院三方的医生参与,所以,并不会出现明显的医疗事故。家长在这个方向一味的追究,只能给自己的悲伤带来更大的悲伤。所以,我认为家长这时候应该停止上访,因为医院并没有过错。
所以,维权需要专业的律师参与,希望韩翠萍女士可以请律师,找到正确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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