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盘后,恒盛能源(605580)发布公告称,公司拟以现金3311万元收购四平辽河农垦管理区华大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河华大”)70%股权。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恒盛能源表示,公司自上市以来,始终深耕绿色循环经济产业,坚持以热电联产为核心的发展战略,通过外延并购做优做强主营业务,稳步夯实公司经营的基本盘,提升公司整体盈利水平。本次收购辽河华大70%股权,高度契合公司既定战略布局,随着未来冬季供暖市场逐步打开,有助于进一步扩充公司热电联产业务体量,提升热电联产整体竞争力。
公告显示,辽河华大成立于2007年,注册资本6900万元,目前主要从事生物质发电业务。业绩方面,2025年度、2026年1至2月,辽河华大分别净亏损4407.18万元、1030.2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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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盛能源提示称,辽河华大最近一年一期均出现亏损,在实际的运营中面临着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未来的经营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本次收购事项尚未完成,相关股权的交割、过户、工商变更等事项能否最终顺利完成,也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与此同时,恒盛能源透露,辽河华大目前在用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存在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及部分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情形。对于上述情况,梨树县人民政府于2026年4月21日出具了《关于限时办结四平辽河农垦管理区华大发电有限公司不动产权证书的承诺书》,承诺依法推进辽河华大建筑物3个月内完成不动产权证书的办理。
另需注意的是,辽河华大与山东环能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环能”)就工程质量问题仍存在诉讼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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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恒盛能源介绍,辽河华大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被起诉,山东环能已于2023年1月16日撤诉,并于2023年1月19日与辽河华大签订了《补充协议》,确认山东环能未按照技术协议要求履行合同,并应在限期内解决原先技术质量问题进行维修改造。目前,山东环能仍未按照辽河华大的要求修复缺陷工程,双方就《补充协议》的履行仍存在争议,不排除后续出现诉讼的可能。
恒盛能源表示,针对上述情况,辽河华大现有股东张清海、李惠颖与辽河华大签订《关于辽河电厂与山东环能合同债务纠纷的兜底承诺》,约定:若辽河华大与山东环能产生了实际债务纠纷损失,张清海与李惠颖承诺无条件承担上述债务纠纷损失。若辽河华大已向山东环能支付上述债务纠纷损失,张清海、李惠颖同意豁免对辽河华大的存量债权中相当于辽河华大已实际支付给山东环能债务的对应金额的部分债权。
二级市场上,截至5月14日收盘,恒盛能源跌1.54%,报22.40元/股,总市值62.7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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