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家的自行车被人别人家的孩子偷骑,自己上门质问,公开指责孩子就是小偷,结果被判赔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以及律师费5000元,你们觉得冤不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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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道截图
先不要着急下结论,我们先了解一下事情的具体细节,然后再来评判孰是孰非。
据大河报5月13日消息,媒体报道了一则“男孩被邻居挂群辱骂获赔2000元”的新闻。
这则新闻引起了很大的争议,争议的关键点:明明就是个小偷,为何还要判给小偷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这简直就是不合理的?
如果按照这个逻辑来看,这件事确实存在不合理的地方,但事情的背后真的会如此简单吗?其中又隐藏了哪些特殊的情况?
起因,9岁男孩偷骑了同小区女孩的自行车。
这里有一个细节,两个孩子虽是同一小区,但是属于不同楼,女孩的自行车是放在自己楼里的。
后来,女孩的奶奶发现男孩偷骑了自家的自行车,明确责令男孩把自行车给自己放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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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以为事情到此结束,结果却迎来第一个矛盾。
男孩没有把自行车归还回去,反而把自行车放到了自己家楼下。
女孩家人见自行车迟迟没有归还,于是上门质问。
上门质问,双方就孩子“偷骑一事”发生纠纷。
这里的纠纷仅限于口角争执,没有上升到肢体接触。
事情迟迟没有得到解决,决定报警处理,结果虽调解但事情没有解决。
虽然双方有矛盾,但女孩一家是有理的,也是正义的一方。
然而,接下来事情发生新的转变,正因为女孩家做出的新的举动让事情变得更加复杂了。
女孩家人由于气不过,决定在小区业主微信群里、微信朋友圈里公开辱骂“你就是个小偷”“我会让学校的人都认识你这么个小偷”,并且还使用了“猪狗不如”的词汇。
另外,还公布了男孩家的详细家庭地址,详细到几单元几户。
此事一出,双方的矛盾彻底升级了,已经变得水火不容了。
事情开始转变了,男孩家长开始维权,一纸诉状把女孩家告上法庭。
女孩家状告的理由侵犯了名誉权,造成了严重的精神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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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这起案件法院又是怎么认定呢?
第一,男孩偷骑女孩自行车一事属于事实。
第二,女孩奶奶责令其归还,男孩没有归还一事也是事实。
第三,女孩家人公开辱骂男孩也是事实。
通过以上三点能够明确男孩的行为确有不妥,确实存在“偷”这种行为,但因其年龄太小、心智不全,可以批评教育,但不能公开辱骂。
故,认定侵害了男孩的名誉权。
最后,判定女孩一家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恤金2000元,律师费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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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这份判决是否合情合理呢?
我觉得还是合情合理的。
这件事看似是一件事,但是得分开来看。
男孩偷骑邻居自行车确实不对,被定义为偷着实不为过,但不等同于可以采用公开辱骂的方式来惩罚他,惩罚是需要在合理范围之内的。
更何况针对的还是9岁的孩子。
如果人人都用“以暴制暴”的方式来解决问题,那么这个社会岂不就乱套了。
公开的辱骂确实侵害了男孩的尊严,尤其是用“猪狗不如”这样的词汇,还有曝光别人家的详细地址亦是不可取的。
目前网上存在两种舆论。
一种舆论认为这个孩子就是小偷,确实偷骑了邻居家的自行车。
既然是小偷,被说成小偷,这也没有什么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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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截图
另外一种舆论,男孩行为确有不妥,直接用“偷”这样的标签是不利于孩子的成长。
小孩子都有犯错的时候,不能因为他犯了错就直接给他“判刑”。
我们应该给他纠正的机会,这样才是理性的决策。
当然,也网友认为女孩一家的做法确实过了,原本事情可以好好解决,没必要闹得如此不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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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这件事本质只是两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男孩犯了错就要承担自己所犯的错。
换言之,挨打就要立正,改过自新就是了。
第二个问题,双方家长在处理问题上存在偏激的问题。
比如男孩家长知晓这个事情的时候,给女孩家长好好道歉,端正态度,女孩家长还会不依不饶吗?显然不会。
即便男孩家长一方行事有错,女方家长也绝不应该用网暴这种极端方式去回击,这本身就是一种偏激之举。
到最后没有任何一方是真正的赢家:男孩家输掉了人品与德行,女孩家受了钱财损失,所有人都落得满身伤痕。
对此,大家又是怎么认为的?
文|林子不小
编辑|林子不小
(素材来源于大河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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