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号晚上,南京审计大学发了第二份通报,白纸黑字写着:顾某某,开除学籍。就因为5月11号在超市偷拍女生。不是警告,不是记过,是直接踢出校门。这下问题来了——他4月24号被江苏省税务局列为拟录用人员,公示期到5月6号就结束了,很多人以为“板上钉钉”了。其实根本不是。
公示只是让大家看看、提提意见,不是盖章发证。《公务员录用规定》写得清楚,公示完还得走审批、调档、签协议好几步。只要这些手续没办完,人还在“拟录用”状态,出了事,单位随时能叫停。顾某某出事是在5月11号,查实是在12号,而录用流程连第一步审批都没走完。
更硬的卡子在政策里。《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第九条第八款明明白白:“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这是2024年才施行的新规,不是建议,是铁律。江苏招考指南里也强调,报考者必须“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开除学籍的人,毕业证学位证统统拿不到,连基本门槛都跨不过去。
档案里已经记上这一笔了。政审不是走形式,是真调档、真核对。学校通报里用的是“事实清楚、情节严重”,公安也介入了。偷拍不是打个马虎眼的小错,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他报的岗位是“一级行政执法员”,天天跟法律打交道,自己先踩红线,招进来怎么服人?
有人问,才几天就取消,是不是太急?可制度不是看时间长短,是看性质。本科时期就有类似传言,这次又来,说明不是手滑,是习惯性越界。公务员招录本来就是为了卡住源头,不是等上岗了再回头收拾。
公示期不是保险箱,是放大镜。出了事,程序照走,规则照用,不讲情面,也不讲快慢。这不是针对谁,是这套系统本来就这样转。
顾某某的录用流程,事实上已经停了。
他不会再接到录用通知。
也不会再有后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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