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爸,都到家门口了,进来坐着,我们慢慢说。”
苏某愣了一下——他已经很久没听女儿这样叫自己了。女儿又唤了几声,声音从生疏变得哽咽。这是离婚后,父女俩为数不多的见面。
事情要从2023年说起。作为上门女婿的苏某与妻子杨某某因感情不和离婚。此后苏某长期在外打工,杨某某带着一双儿女和自家父母继续生活。等苏某再回来时,发现前妻已经再婚,而当初协议约定归他居住的那间屋子,也被占用了。
苏某拿着离婚协议向施甸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杨某某一家腾房。
施甸法院受理后,走访发现事情远不止腾房那么简单。
苏某坦言,离婚后孩子跟着前妻,自己常年在外,几乎断了联系,偶尔见面也不欢而散。他至今没有再组建家庭,生活没有着落,所以这间房,他非要不可。杨某某说,苏某从未尽过父亲的责任,现在也无权干涉她的生活。
一方坚决要求腾房,一方寸步不让。承办法官分析:即便强制腾了房,让苏某住进前妻新家庭的屋檐下,万一哪天起了冲突,后果不堪设想。
一边是受法律保护的合法权益,一边是因情感纠葛而随时可能触发的风险。权衡再三,承办法官决定——调解。
法官先找到苏某,从实际生活困境和情感症结两方面帮他分析:强制腾房不仅不会带来便利,反而可能让本就紧张的父子、父女关系更加淡漠。法官鼓励他:“你还年富力强,完全有能力重新开始自己的生活。”
接着又做杨某某的工作。经过释法明理,杨某某的态度从强硬变得松动:如果苏某愿意把那间房子让给子女住,她可以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
突破口在两个孩子身上。法官以亲情为纽带,反复动员这对已成年的子女从中劝说。最终,女儿主动走到门口,把徘徊许久的父亲请进了家门。
在法官和执行员的调解下,曾经对立的双方找到了平衡点——苏某同意将房屋的居住权赠与子女,杨某某答应给予2万元经济补偿。
天平的这一端,是白纸黑字的权利;另一端,是剪不断理还乱的亲情。强制腾房或许能了结一桩案子,却可能撕裂一个家庭最后的纽带。
施甸法院的法官没有止步于“只是依法执行”,而是俯下身倾听屋檐下的哭声与叹息,在法理与人情之间反复丈量、耐心黏合。
最终,他们找到的答案不是胜负,而是和解;不是搬走一个人,而是请回一颗心。
执行,从来不只是冷冰冰的强制。有温度的司法,能让破碎的关系重新靠拢,让一声“阿爸”不再遥远。
这,才是执行破局的意义所在。
记者 张恒 通讯员 段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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