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头随处可见的室外消火栓,是火灾发生时保障灭火救援的应急专用水源,是守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消防设施。可郴州一名商铺经营者竟动起了挪用消防水源的歪心思,把公共消火栓当成自家日常取水点。
近日,郴州消防接到举报,反映辖区一商铺附近有人私自开启消火栓取水洗碗,同时还附上了现场照片。消防监督员根据照片特征定位来到现场,当场并未发现违规取水人员。监督人员随即开展实地摸排,并联合相关部门调取周边监控,迅速查清全部违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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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版“掩耳盗铃”
监控画面清晰记录:涉事商户经营者手提水盆、菜篮,行至消火栓旁,使用扳手拧开消火栓阀门,取水洗菜、洗碗,整套动作十分熟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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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令人诧异的是,该商户还特意搬来冰箱、停放车辆遮挡监控,企图掩人耳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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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商户长期频繁私自启闭消火栓阀门取水,已造成消火栓内部密封圈严重磨损,导致消防设施出现破损故障,影响正常应急使用。
只是接点水洗碗,真是小事吗?消防监督员找到涉事商户开展调查核实,涉事商户不以为意,辩称:“我就是接点水洗碗,又没偷没抢,至于这么大阵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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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商户错误认知,消防监督员现场开展面对面普法警示教育,明确告知:消防水源、消火栓均为应急专用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私自挪用消防用水、损坏消防设施、遮挡圈占消火栓。一旦周边区域突发火情,消火栓无法正常投入使用,会直接延误灭火救援时机,极大加剧火灾险情,造成不可预估的损失。此类行为绝非小事。
朋友圈公开道歉
经消防监督员耐心普法讲解与警示教育,涉事商户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的危害性,深刻反省错误,主动诚恳致歉。考虑到当事人认错态度良好、主动整改,消防部门采取“柔性执法+宣传警示”相结合的方式处理,责令商户在微信朋友圈公开承认错误,承诺今后不再错误使用消防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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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部门也借此次事件,重申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潇湘晨报·晨视频记者刘畅 通讯员王家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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