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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汪玢玲(1924-2019),满族,辽宁北镇人,东北师范大学中文系教授、民俗学家。1946年毕业于东北大学中文系,1955年获北京师范大学民间文学研究生学位,历任吉林省民俗学会名誉理事长、中国民俗学会理事,参与编纂《中国民俗文化大观》《吉林省志·民俗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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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神话的本质及其历史背景
神话是人类最早的散文形式的口头创作,它是原始人最初构思的以神为中心的幻想故事。或者说神话是产生于原始社会的关于神的故事。神话一词从希腊原文Mythos演变而来,其原义为“故事”、“寓言”。这是从它是最原始的讲述形式来说,但它决不同于后世的一般故事或寓言,它也不完全属于语言艺术范畴;它包罗万象,是远古人类文化意识的综合反映,带有原始百科全书的性质,具有多学科的价值。人们从各个角度给神话下过很多定义,从不同侧面去把握神话的本质。如历史学派(以希腊爱威梅尔斯为代表)认为神话是“涂上一层宗教信仰色彩”的“史事”,把神话看成历史;隐喻派(如色诺芬尼)说神话是“高雅的教训的寓言”,都含有深厚的隐意;神学派把神话视为“圣史”,说神话是受神的“启示”的产物,以圣经故事为典范。直到19世纪,以德国格林兄弟为代表,创神话学派,以为神话是古代语言的“遗留物”,由于古代语言在传达原意时失其本意而被误解,遂成神话;人类学派(以泰勒为代表)认为神话是原始人思想的“遗留物”,主张以人类学方法“取今以证古”。上述学派虽都把握了神话某一特点,但也有其偏颇之处。马克思对神话作过全面的论述,是较权威性的历史唯物主义的解释,他说:
任何神话都是用想象和借助想象以征服自然力,把自然力加以形象化。
神话即是在人民幻想中经过不自觉的艺术方式所加工过的自然界和社会形态。
这主要是从艺术特征上说明神话的概念和产生的本质是原始人为了征服自然,不自觉的艺术加工。神话的特点是借助想象,这种幻想形式来自两个方面,一是自然界,一是社会形态。拉法格进一步从原始人思想和世界观上来理解神话:
神话既不是骗子的谎话,也不是无谓的想象的产物,它们不如说是人类思想的朴素的自发的形式之一。只有当我们猜中了这些神话对于原始人和它们在许多世纪以来丧失掉了的那种意义的时候,我们才能理解人类的童年。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一个总的特点,认为神话是原始人生产力极为低下时期,人类思想的朴素的自发形态,并且汲取了人类学家的某些观点给神话以历史唯物主义的定义,至今为我们奉为至理名言。他们把泰勒的“万物有灵论”作为解释神话的一把钥匙,说明神话既是原始人的世界观——是他们的思想意识尚未完全与自然分开时期的意识形态,又包括原始艺术构思,也包括原始科学的萌芽和原始宗教心理,它是人类童年时期的产物。要理解神话原始思维的特点,必须溯源到它的产生背景和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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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话产生于人类童年时期。所谓人类“童年”,一般有两种理解:一种认为从猿到人阶段,即动物向人类社会转变过渡时期,即人类所处的蒙昧时期的低级阶段。一种认为人类童年时期是指原始社会末期到奴隶制初期,即整个野蛮时期和文明时期的初级阶段。我们认为后一种说法较为合理。因为神话是原始人在语言和思维同步发展到一定程度,能组织简短故事的时期才有可能。蒙昧初级阶段的原始人在智力上尚未达到此种程度,处于漫游的原始群居的蒙昧人也未具备这种物质条件。按马克思的说法,神话产生于野蛮时期的低级阶段。因为“在野蛮时期的低级阶段,人类的高级属性开始发展起来。”“在宗教领域中发生了自然崇拜和关于人格化的神灵,以及关于大主宰的模糊概念;原始的诗歌创作、共同住宅和玉蜀黍面包——所有这些都是属于这一时期的。它也产生了对偶家族和组成胞族和氏族的部落所结成的联盟。想象这一作用于人类发展如此之大的功能,开始于此时产生神话、传奇和传说等未记载的文学,而业已给予人类以强有力的影响。”
这说明神话的产生,要具备一定的经济条件和社会条件,此时氏族组织都已形成,且是人智初开的时期。“野蛮时代底特有要素,便是动物底驯养和繁殖及植物底种植。”这说明人类已由原始采集的蒙昧时期进化到狩猎、牧畜及农业时期,人类已学会用自己的活动增加天然物产以增进人类文明,这样的物质生活条件是人类进入“智人时期”的前提,因此人类的“高级属性”才得以发展,想象力才构成绚丽的精神产品——神话。
神话的繁荣期约在氏族社会末期到文明时期——奴隶社会初级阶段。野蛮时代高级阶段的全盛期,我们在荷马史诗中,特别在〈伊里亚特〉中可以看到,此时已有完美的铁器、风箱、手捣舀、陶器、酒及油的制造,已有金属的手工业加工。所以恩格斯说:“荷马的叙事诗及全部神话——这些都是希腊人由野蛮转入文明所带过来的主要遗产。”此时,大约相当于我国的商周时期,生产力发展情况差不多,也处于神话繁荣期。
由于古代各民族经济发展不平衡,神话的起源和发展也是平衡的。最早的埃及约在15000年前已进入野蛮时期,希腊稍晚。而澳大利亚南端的塔斯玛尼亚岛上的土人,直到欧洲殖民者到达之前,还停留在旧石器时代。我国远古文化进入新石器时代也很早,约在8000年前。甘肃已出现8000年前的彩陶,河姆渡文化及仰韶文化也有7000年到6000年的历史。1985年出土的辽西牛河梁女神庙的大量“早期维纳斯”(生殖女神泥塑)及猪龙等精美玉器,说明当时女权文化高度发展。此时文物标志着马克思所说的“人类高级属性”已相当发展,想象已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此时当已初步进入神话创作时期。此时集体意识、审美观念及宗教热情或已达到文明期的入口。
按马克思的观点,神话是人类童年时期的产品,进入阶级社会,特别到了科学昌明的时代,神话自然消亡了。他说:“任何神话都是用想象和借助想象以征服自然力,支配自然力,把自然力加以形象化;因而,随着这些自然力之实际上被支配,神话也就消失了。在印刷所广场旁边,法玛(罗马神话中的传闻女神,丘必特的传统使者)还成什么?”“阿基里斯(即阿喀琉斯——荷马史诗中的英雄)能够同火药和弹丸并存吗?”按马克思的观点,在现代文明中,随着科学的发展,大机器的生产,原始神话中的神便不再产生了。如何理解人类童年时期作品的艺术魅力呢?马克思认为“在艺术本身的领域内,某些有重大意义的艺术形式,只有在艺术发展的不发达阶段上才是可能的”。因为在人类童年时期,生产力不发达,人类思维处于幼稚状态,某些有重大意义的艺术形式如神话、史诗,借助于人类的想象得到异常发展,一旦离开人类的童年时期,便相对失去了原始艺术产生的土壤。当然,神话在流传过程中也夹杂了某些后世的成分,甚至有阶级社会的“神”。现在某些后进民族由于生产力不发达,又处于相对闭塞的地域中,仍有神话产生,这也引起了本世纪七八十年代神话概念上的广狭之争。“广义神话”之说,连幻想故事和科幻小说也包括在内,这种说法过于宽泛。至于说现代仍有“神话”产生,也只能理解为现代还有产生神话的社会基础,即还存在着一少部分经济发展仍处于较原始阶段或阶级社会初期阶段的地区才有可能。后世文学创作中的幻想,已不同于古代先民的“不自觉的幻想”,而是有意创作。古人创作神话或互相传述神话是“信以为真”的,带有原始思维特点。神话反映了原始先民的世界观与思维方式,是多种文化意识的综合表现,与后世早已分科的文学创作有很大区别。因而作为科学的神话概念应从狭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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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神话与宗教的关系
(一)
神话与宗教产生的共同社会基础
原始神话和原始宗教都是氏族社会生产力极为低下时期的原始意识形态。不但产生这两者的社会基础相同,而且它们所反映的原始思维、信仰和表现方式也都是相同的,——都是通过超自然的神以达到控制自然的目的。所不同的,一是以文学形式出现,一是以宗教仪式出现。当然其功利目的亦有同与不同者。神话的起源与原始宗教有密切关系,只是孰前孰后,一直是研究史前文化争论的焦点。第一种看法是:原始宗教产生在先,神话在后;第二种看法是:神话产生在先,宗教在后;第三种看法是:原始宗教与原始神话同时产生。不论哪种观点,大家都认为两者互相渗透,互相影响,是古代绚丽文化的重要内容。
鲁迅说:“神话不特为宗教之萌芽,美术之所由起,且实为文章之渊源。”又说《山海经》为“古之巫书”强调神话为宗教之所由起,又谓蕴含大量神话的古籍〈山海经〉为巫书,可见鲁迅认为宗教与神话是彼此互为渊源的,而主要以为神话为宗教之源。茅盾认为原始宗教是神话的根源,“原始人本此蒙昧思想(宗教意识),创造了许许多多荒诞而深信真确的故事”,“此即今日我们所见的神话”。袁柯则认为“古代神话最初无非是从古代宗教嬗演而来。而执掌宗教大权的乃是巫师。……可见神话和巫术的关系,至为密切”。后来宗教虽常被统治阶级用作麻痹人民的工具,但也不能由此把宗教简单地理解为“鸦片”。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曾这样说:
宗教里的苦难既是现实的苦难的表现,又是对这种现实苦难的抗议,宗教是被压迫生灵的叹息,是无情世界的感情。正像它是没有精神的制度的精神一样。宗教是人民的鸦片。
可见,宗教对自然既有畏惧,也有斗争。它既表现出人间现实的苦难,“又是对这种现实苦难的抗议”,是一种精神寄托。考古资料证明,远在旧石器中期的穆斯特时期的尼安德特人中,族外婚习俗和宗教观念的萌芽,已几乎同时出现,距今已有四五万年的历史了。最早的宗教观念——自然崇拜、图腾崇拜和万物有灵观念,在旧石器晚期氏族组织形成过程中,都曾起过积极作用。随着生产力的提高和原始思维的发展,一般认为,在旧石器晚期,主要进入新石器时期(约万年前左右),才有原生神话的产生。摩尔根说:“氏族成了宗教的天然核心和宗教仪式的发祥地。”可见神话和原始宗教几乎是同时产生于氏族社会,神话当略晚于宗教,并互相渗透,同时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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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神话与宗教在发展中的相互关系
神话与宗教几乎同时产生于原始氏族社会,在发展过程中,它们共生共长,相互影响。首先,最早讲幻想故事(神话)的人是巫师,同时他们也是宗教的祭司;宗教的神也是神话的神。如基督教的上帝耶和华创造了人,神话中创世纪的神也是耶和华。在云南少数民族中,如阿昌族原始宗教的天公地母《遮帕麻和遮米麻》,也同时是神话史诗中的宇宙开辟大神,其他如各族的山神、海神、树神、天神、日神、月神,原是宗教崇拜的对象,也是神话歌颂的对象。原始神话的发展大体和宗教崇拜的三个层序是同步的,即:自然崇拜、图腾崇拜和祖先崇拜。如果说前两者还基本停留在自然和动植物崇拜阶段,那么祖先崇拜,则已从自然神过渡到人神阶段。先是歌颂女神(女祖先),后来歌颂男神(男祖先),以至男女神合祀,这反映了母系向父系社会的发展过渡。祖先祭祀中特别突出英雄人物的功绩,英雄人物常常是宗教祭司,也是政治领袖,同时也是神话中的英雄神。这是进入英雄时代(亦称史诗时代)的标志。这一切反映出“宗教本身是没有内容的,它的根源不在天上,而在人间……。”“神是仿照人创造的”。随着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发展变化,必然产生新的上层建筑,在阶级产生之后,原始宗教变成人为宗教,则显示出明显的欺骗性。这时被阶级意识浸透了的神话,已非原生神话可比。”不可否认,原始宗教在当时是一种强大的精神力量,它对于巩固经济基础,维持公社内部联系,都起着很大的作用;对人们的精神面貌,也有多方面的影响。但是由于其中包蕴着神秘的和奴性的成分,当社会出现阶级分化时,就必然被剥削阶级所利用,致使原始的自发宗教逐渐变质成人为的宗教。其主要标志就是神的幻想同时又获得了社会属性,神性作用变为万能,以至使神逐渐转向统治人类的主宰地位。”
在历史的长河中,神话常靠宗教保存传播,如满族萨满教中保存了大量的神话,傣族佛经中保存了大量神话史诗,如《兰嘎西贺〉等,宗教也靠神话得以修饰、艺术化,发扬光大,成为民族传统文化的宝贵财富。原始宗教常常渗透于神话之中,成为神话的有机部分,形成对神灵的崇拜观念,把人与自然同化,变为幻想的神秘力量;应用交感、互渗、感应的原理,形成诸种禁忌或神卜,在民间习俗信仰中得以保存,影响到人们的思想意识,具有一定的凝固性。同时也随着它的社会作用逐渐变化或消失。但也因社会发展不平衡和意识形态的凝固性,宗教和神话都并未完全消亡。问题是如何理解人类童年时期的幻想和它们在古代社会所产生的不可企及的艺术魅力,以及对后世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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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神话与原始思维
神话的概念并不完全属于文学艺术范畴,它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哲学意义上原始思维的产物。近现代一些人类学家和心理学家,很注意从原始思维角度探索神话的特点,给我们的启发很大。茅盾引述泰勒、安得烈·兰等人类学家“取今以证古”的方法,“从现代野蛮民族的研究,知道原人之心理有可举之特点:一为相信万物皆有生命、思想、情绪,与人类一般,此即所谓泛灵论(Animism);二为魔术的迷信,以为人可变兽,兽亦可变为人,而风雨雷电晦冥亦可用魔术以招致;三为相信人死后魂离躯壳,仍有知觉,且存在于别一世界,衣食作息,与生前无异;四为相信鬼可附于有生的或无生的物类,灵魂亦常能脱离躯壳而变为鸟兽以行其事;五为相信人类本可不死,所以死者乃是受了仇人的暗算(此惟少数原始民族则然);六为好奇心非常强烈,见了自然现象以及生死睡梦等事,都觉得奇怪,渴望要求其解释”。这些特征皆可用万物有灵论或泛灵论概括之。先民身处原始社会生产力极低,本身智力未开的条件下,却异想天开地想解决重大难题,其所解释,皆荒诞不经,或者说是“不雅驯”的“野蛮的元素”。心理学家用儿童的思维方式,用人类原始思维去理解它,很能说明问题。法国著名学者列维——布留尔在《原始思维〉一书中,把原始思维(神话思维)称为逻辑前思维,是与逻辑思维并提的,但它与现代思维方式也并非毫无相通之处,因此神话有合理成分,也有不合理成分。如果综合人类学家、心理学家和美学家对神话的认识(如以上提到的六种),神话思维的特点可以归纳为以下五点理论上的概念:
(一)物我不分的互渗律
原始人在心理机制上,与儿童有些相似,大体经过未分化的、分化的、整体的三个阶段有序的进展。原始人的“万物有灵”观念和儿童的“泛灵论”思想非常相似。他们“物我不分”,“天人合一”;认为人神之间、物我之间都可以互相感应,交通往来,这正是原始混沌状态下各种意识的综合表现。法国心理学家瓦龙在《儿童思维起源》中曾指出,儿童在3岁到6岁中间;有一个物我不分、主客不分的“混沌”时期,这个时期的儿童眼中的世界,笼罩着一种强烈的“主观”气氛。心理学家皮亚杰则认为儿童思维发展的第一阶段是“感觉——运动智力”阶段,从出生到2岁左右;第二个阶段是“前运算阶段”,从2岁到7岁左右。研究者认为第一阶段儿童的思维水平,大致相当于原始人的“猿人”阶段,有了思维萌芽,但主要还是依靠动物式的本能适应周围环境,其思维特征比较模糊。第二期儿童的思维水平,大致相当于原始人早期的“智人”阶段。这个阶段的儿童逐渐知道了许多对象的名称,但还没有抽象的概念,还不能进行逻辑推理,而主要依靠“表象图式”把握世界,还不能区别有生命的东西和无生命的东西。这种思维特点正像原始人凭借类化意象把握世界一样,它是直感的,具象性的。他们朴素地把自己的特征,加诸于周围世界,“物我不分”,“天人合一”,认为人与自然可以互相渗透,混同一片,因而产生自然崇拜和图腾观念等。
(二)集体表象
与原始人物我不分,天人合一的互渗观念相联系的是原始思维方式上的集体表象特征。神话研究者大体都有个比较一致的看法:“原始人几乎没有‘个人’意识,都受集团心理的支配。”他们的行动是在一种“集体暗示力”支配下形成的。“野蛮民族常常使用单数的名字来表示许多人的整个总和……不要把亚当的名字看成是一个人的专有名字,而应当看作是一个甚至几个野蛮的闪族部落的名字。”原始神话和宗教行为都应是集体意识的表现。因为在氏族社会里,个人离开集体就无法生活。围猎时需要集体合作才能制服凶猛的野兽,生产资料为集体所有,所得财富集体分配,在血族复仇战争中,个人生命无条件服从氏族利益。诸如此类,可见原始共产主义的生产方式影响到人的思维方式,必然是集体的。这在新石器时代整个氏族社会即前阶级社会、私有制产生之前都是如此。拉法格论述原始人的集体宗教活动和为了寻找食物必须将过多的人口分开时,明晰地说明了集体意识的多种形式:“这些由40-50人组成部落,形成一个整体,生活和行动,像一个人一样,他们有多少面貌,他们就有多少个头,而手脚的数目又多一倍。希腊神话对这样的部落用百手(kekatoncheinos)的形象加以拟人化的描写,这个有50个头和100双手的巨人是地母该亚和天父乌拉诺斯所生,这两个神比宙斯和奥林普的十二位神辈份都高,被埃斯库勒斯称为新神。这个事实,即人的头脑代表着像一个人一样地生活在一起的‘个人的群的整体’,看来是十分自然的。”像中国神话中的“黄帝四面”,蚩尤八十一个兄弟,千手千眼佛,九头蛇,九头鸟,包括猎人出外打猎,妻子在家中必须遵守某些集体决定的禁条,都充满了神秘互渗的集体意识。可见许多社会事象都是紧密联系,并且相互制约着的。因此具有同一经济制度和风俗习惯的一定类型的社会,也必然具有相同的思维样式。神话中的集体意识正是以血缘为纽带的氏族社会的集体生产方式所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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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直观的具象性
人类思维产生的前提是客观感觉材料。原始思维特点具有一定的具象性,或者说它具有直观性或意象性,或者说它趋向于形象思维。“象”在意识中以观念的形式稳定下来,加以储存,即是意象。即意识而具象也。原始思维的特殊机制首先表现在它的主要活动模式不是理性知识模式,而是自我体验模式;不是从客观理性出发,而是凭主观感觉判断事物。许多事物由于被自我体验模式所同化,遂使意象所反映的对象人格化。费尔巴哈分析原始思维十分精辟,他说:
人本来并不把自己与自然分开,因此也不把自然与自己分开;所以他把一个自然对象在他身上所激起的那些感觉,直接看成了对象本身的性态。有益的、好的感觉和情绪,是由自然好的、有益的东西引起的;坏的、有害的感觉,是由一个恶的东西,或者至少是由坏心、恶意、愤怒等状态下的自然引起的。因此人们不由自主地,不知不觉地—亦即必然的——将自然的东西弄成了一个心情的东西,弄成了一个主观的,亦即人的东西。
这种孩子似的凭自己的主观感受去体验世界,并把客观世界加以人格化的“自我体验的思维模式”(如给太阳神以和煦温暖的性格,给雷神以暴怒的神态),是原始思维的一个重要特点,也是解开原始宗教之谜,揭示原始神话和艺术许多奥秘的一把钥匙。原始人对感觉材料如何处理?研究者认为是“通过意象的类化而构成类化的意象”。意象的类化,即通过对形象的抽象化而得出概念。意象的类化在文明人很容易做到,通过抽象思维即可达到;可是在原始人那里却要经历过漫长的过程。他们没有抽象的概念,常常通过各样的类化的意象及各种拼接活动来把握世界。如爱斯基摩人表示“海狗”的词有“晒太阳的海狗”、“浮在冰上的海狗”,有“雄海狗”、“雌海狗”,但却没有“海狗”这个类概念的一般性的词。澳大利亚阿尔卑斯山有200多个名字,黑累河每个河湾都有自己的名字,但那里的原始民族,也没有山、河一类的一般性名字。原始人对意象的类化在图腾观念中得到了集中的反映,而图腾观念也正是原始人把对象人格化的一种神秘崇拜的产物。如此,意象的类化很容易把某些对象引为同类。反过来,类化的意象也很难把精神同物质、主体同客体、人和对象划分开来。因此原始人只抓住了对象表面的“象”,而很难深入到事物的“理”,于是直观性、具象性(或形象性)便形成了神话思维的主要特征,同时浪漫的、缺乏内在逻辑的幻想便油然而生。
(四)构思的幻想性
神话是古代生活的折光反映。原始人通过幻想形式找到人和自然的因果关系,通过艺术手段(通常是故事)把它们联系起来,这便成为最原始的幻想故事。故马克思认为神话是“在人民幻想中经过不自觉的艺术方式所加工过的自然界和社会形态”。是用想象和借助想象以征服自然,并把自然加以形象化的艺术形式。神话只有在人类童年时期,人类想象力相当丰富,具有人类高级属性的时候才能产生。这种原始时期不自觉的浪漫主义已具备了文学因素,又特具孩子似的天真幻想,它反映了原始思维方式,形成神话最主要的特征。但这一特征正是立足于上古人类生产力十分低下的原始社会现实基础之上的。如《女娲补天》、《女娲抟土造人》的神话,是崇拜女性的产物,它反映了母系氏族社会妇女在生产上的巨大作用。而“炼石补天”和“抟土造人”(被后世改造为造贫富两种人之说不在其内)的幻想,又显然与制陶术、冶炼术的出现有关,由此推知它是野蛮时期的产物。原始人在与自然斗争过程中,由于对自然现象不能正确解释,往往借助想象力将自然同化,赋予它以人的性格,将自然人格化,如以为太阳是有母亲的,每天由母亲给他洗澡,然后坐着车子,从东跑到西,把阳光洒给人间;晚上月亮司其职,或者想象日与月是夫妻或姊妹关系,编造出发光、追逐的美丽故事。云南有苗、彝、汉、傣、傈僳等二十多个民族,以多子的葫芦为神秘的生殖力的寓体,认为各族先民都来自葫芦,于是葫芦成了母体崇拜和祖灵崇拜的象征物。如此,在某种具体形象和事物的联想中产生了“象征形象”和具体的完美的形象。于是“低级的工具,宏伟的气魄,在一定的现实基础上,通过幻想的桥梁联结起来”,产生了许多朴素而壮美的原始神话,所以说神话的幻想和矛盾“乃是无数复杂的现实矛盾的互相变化对于人们所引起的一种幼稚的、想象的、主观幻想的变化,并不是矛盾所表现出来的具体的变化”。“神话并不是根据具体的矛盾之一定的条件而构成的,所以它们并不同于现实之科学的反映。这就是说,神话或童话中矛盾构成的诸方面,并不是具体的同一性,只是幻想的同一性。”①这种幻想来自原始社会的现实,但又不是现实的科学反映,而是现实通过幻想的艺术的折光反映到神话作品中来。也就是说,好奇心和浪漫主义的想象力打开了原始人的心窍,于是产生了奇迹、神和神的故事——神话。
(五)思维的神秘性
原始先民由于生产力低下,智力未开,对许多自然现象多不了解,又强作解人,于是出现了万物有灵观念,其思维本身大多幼稚、天真,带有许多神秘性。不论对真实的或虚幻的现象,总是要问“为什么”,“怎么样”,并总有相应的不符合科学规律的回答。“神话也是人对现象之间的因果关系的意识最初的表现”。先民们在主观上解释这种因果关系时,对现象本身的客观属性并不注意,或根本无从理解,于是便感到神秘,甚至委诸于神,产生一种原始宗教心理。认为天有天神,地有地祗,人有灵魂。女人为何会生孩子?人为什么要死?他们都用巫术感应的思想去理解,根本不懂用科学来说明。以为女人踩了巨人的脚印(图腾)或触动了什么神圣的灵物才会生育,或者认为人体是寄存着一种神秘的力量,如玛纳(mana),操纵着人的灵魂,掌握着人的命运。如澳洲土人崇奉一种叫作“珠灵卡(chvringga)”的灵物——一种棒片或石片,这种灵物(一种象征神、人、动物三结合的混合体)和他们有极密切的关系,在珠灵卡上绘以图腾标记,具有宗教意味。藏珠灵卡的地方也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妇女或未经入会仪式的男子都不得行近其处,逃入其地的动物不得捕捉,人类不得于其地争斗。此外“珠灵卡”还有神秘的能力,谓人如果触摸它可以疗病患,愈创伤,生须髯,获勇力。据说战斗时有“珠灵卡”的一方必胜,失去它将有灾祸降临。可以取动“珠灵卡”的只有长老或得其允许的特殊人物,并且,移动“珠灵卡”时必须举行庄严的仪式。我们在大量神话中都可以找到这种护身符、护法神或图腾崇拜的遗迹。温德特提出:“从这些事实中,我们得到了一个极可能的结论,即在某一个时期,图腾文化似乎曾经在更进一步的文明进化中扮演了一个铺路的工作,也就是它在初民和英雄及神话时代之间形成一个过渡时期。”可见神话的神秘内容之一很大程度上表现为原始崇拜中的自然崇拜和图腾崇拜。特别是图腾崇拜的对象常与动物有某种血缘关系,因而图腾崇拜常成为神话歌颂的重要内容而充满神秘感。了解到神话思维的上述诸特点,再学习神话,便不会因追求其“合理性”和逻辑性而影响对神话的理解和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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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载于汪玢玲:《汪玢玲民俗文化论集》,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210-2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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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指导丨萧放
内容顾问丨朱霞 鞠熙
指导教师丨贺少雅
公号主编丨所揽月
栏目责编丨顾展鹏
图文编辑丨宗晓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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