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越南中文社5月10日报道,5月10日,胡志明市公安调查机关表示,已对案件提起公诉,对被告人提起公诉,并执行逮捕令以暂时拘留阮氏清竹(33岁)和丹春(30岁,同住和协乡),以调查“虐待或折磨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孙子女或抚养自己的人”罪,依据《刑法》第185条第2款。
上述决定和命令已获得胡志明市第十四区人民检察院批准。
据此,5月2日下午,和协乡公安接到民众报案,称一名妇女在胡志明市和协乡富林邑的租住处殴打幼童。
当职能部门到场时,发现儿童N.G.K.(2024年出生,阮氏清竹的亲生儿子)处于危急状态,全身多处淤青、擦伤,头部撕裂,意识模糊,反应迟钝。
受害者立即被送往当地医院急救,随后转至第一儿童医院继续治疗。
![]()
接到信息后,胡志明市公安局长指导刑事警察部门配合和协乡公安核实并查明案件。
初步调查,公安机关认定阮氏清竹和丹春以夫妻名义同居,曾多次用竹棍殴打该儿童。
仅在5月2日一天内,该儿童就被多次殴打腿、背和头部。尽管发现受害者流血,但嫌疑人仍未及时送医。
初步诊断结果显示,K.儿童身受重伤,有急性肾损伤迹象,手臂骨折,身体多处其他损伤。这种情况表明存在长期虐待,后果特别严重。
(编译:Cici;审校:Alex;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