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自曝住院期间遭医生侵犯,甚至检测出了对方精斑和DNA,警方却以无犯Z事实不予立案,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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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北的王女士向媒体爆料,称自己今年3月份出了车祸,住进了辽宁葫芦岛一家医院,在住院期间医生王某多次对他动手动脚,明显超出了医患之间的正常交流,但当时王女士碍于面子,也怕对方报复自己,一直不敢跟别人讲这个事。
王女士的忍让换来了王某的得寸进尺,3月29日上午,病房只有她与王某两人在场,王女士称王某公然侵犯了自己。
在这个过程中,王女士偷偷打开了手机录音,期间她跟对方说了句,“你真的喜欢我吗”,事后她表示此举只是为了固定证据,当时王某给出了肯定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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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王女士报警,并将录音提供给了警方,4月16日法医鉴定结果显示,王女士胸部检测出了王某DNA,现场的纸巾上检测出了王某的精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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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王女士信心满满,以为王某侵犯自己的事情实锤了。但让她意想不到和大失所望的是,4月29日葫芦岛市连山警方出具了不予立案通知书,理由是“没有犯Z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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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结果不仅王女士难以接受,就连很多网友也难以理解,有对话录音、有DNA残留、有精斑痕迹,这不是证据确凿吗?为何不予立案。
但事实果真如此吗?
大家都知道,警方查案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先看法律,法条写得很清楚,构成强J的条件必须要同时满足两条,一是违背本人意愿,采用强迫手段,二是要有实质性的侵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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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看事实,主要是这段录音的内容,里面听不到王某任何胁迫的声音,也没有听到王女士明确表示抗拒的声音,只有她那句试探性的话,然而这句话不仅没有固定证据,反倒显得双方是“你情我愿”。
而且当时房间内虽然只有他们两人,但事发时间是当天上午,大白天的医院走廊上应该是人来人往,如果王女士当时大声呼救,外面肯定会有人听到。
此外警方的相关鉴定中,也没有看到双方身上有强迫和反抗留下的痕迹,如果当时出现强迫行为,必定会有抓伤之类的痕迹。
综合以上种种迹象,办案人员有理由相信,男方当时不存在强迫行为,而这正式整个证据链中最关键的一环缺失。
对此不得不说,王女士的遭遇的确值得同情,但是她却实在缺乏法律常识。通过这件事情也提醒我们,平时多掌握一点法律知识,关键时候是真用的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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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说说这个色胆包天的医生王某,大白天在病房对病人做这种事,影响非常恶劣、脸面都丢尽了。
他的行为,不仅有辱白衣天使这个名号,也违反了有关职业道德准则,虽说没有被追究法律责任,但是医院已经对他做了停职处理,医院称后续还要进一步处理。
由此看来,王某以后很难再在医院工作了,这也算是对他这种行为的报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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