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是他第一次谈这个态度。2023年的一次访谈里,他也说过类似的话:任何商业活动和广告绝对不能做,因为己还是一个作家,要是整天在广告上露面,会很滑稽。当时有洗发水品牌找他代言,他果断拒绝了,汽车广告也没接,理由是接了人设就崩了,给多少钱都不考虑。他还强调自己此生为之奋斗的,不是流量,是文学。
同一个人,拍过京东图书的短片,进过董宇辉直播间两小时卖了上千万的书。莫言给B站拍过五四短片,2026年4月还跟余华一起上了人民日报的对谈节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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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余华说的不做广告,不是什么都不碰,而是不碰某一种。他拒绝的是品牌代言式的广告,不是拒绝所有带商业性质的活动。卖书、聊文学、上文化节目,这些在他自己的标准里,大概不算广告。在中国传统里,文人从来不只是一个职业,而是一种道德身份。从陶渊明不为五斗米折腰,到朱自清拒领美国救济粮,穷得有志气是文人的标准模板。这个模板延续到今天,读者潜意识里觉得:作家应该靠作品说话,靠才华吃饭,靠广告赚钱就是掉价。
但这里有个说不通的点。余华靠《活着》常年霸榜,版税收入早就够花了;莫言拿诺贝尔文学奖后,收入上了另一个量级。他们不做广告的前提是已经不需要靠广告活着。如果一个还没出名的年轻作家说同样的话,会如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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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完全无名的年轻作家表态绝对不做广告,大概率连个水花都没有,根本没人关心装不装。如果在有了一定关注度后再说这话,舆论就会反过来审视:之前接没接过?现在是不是在立人设?
余华和莫言已经过了需要被审视的阶段。他们的地位和作品积累让这句话有了说服力,而不是让人觉得是在表演。这不是什么精心设计的策略,就是到了这个阶段,自然可以这样选。,靠的是编辑赏识和体制内认可。他们有作协工资、有职称、有体制保障,不需要考虑流量变现。写作和商业之间有一道体制砌的墙。
80后作家从出道就是商业品牌本身。比如韩寒、郭敬明,写作和做生意从来不分开。他们的读者也不期待他们清高,反而觉得会赚钱是种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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