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中文社5月10日报道,犯罪嫌疑人阮明协(22岁,居住于宁平省)和盘氏心(20岁,原籍宣光省)被河内市公安局调查警察局暂时拘留,以调查杀人罪。
心和她的情人被指控多次虐待其女儿B.T.H.(4岁)导致死亡。
调查机构指控心曾用拖鞋连续击打女儿的头部和面部。同时,协用腿夹紧孩子的脸颊,用淋浴喷头连续向孩子的嘴和鼻子喷水。
协和心还供认经常虐待、殴打H.,甚至让她挨饿多天。
两人的行为导致4岁女童死亡,身体损伤比例高达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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愤怒和悲痛是许多人在关注事件进展以及生母和情人冷漠供述时的共同感受。因此,许多读者向《青年报》建议对这两名犯罪嫌疑人采取严厉处理措施。
读者Sỹ Hoàng评论说,阅读案件信息时不禁流泪,为无辜的孩子感到痛心。
“相反,我对名叫盘氏心的母亲和名叫协的情人感到愤怒,因为他们导致了幼小孩子的悲惨死亡。不爱孩子,没有能力抚养孩子,为什么要生孩子?建议严惩这两个恶毒的人以儆效尤”,读者表示。
读者昵称Dai Le愤慨地说:“作为生母,却目睹孩子被非生父的人残忍下手而不阻止。实在太残忍,没有人性,必须严惩。”
账号Quang Huy指出,近期发生了太多令人痛心的虐待儿童案件,例如胡志明市的2岁幼童案和河内的4岁女童案,其中不少案件是母亲协助情人对孩子进行殴打和折磨。
“老祖宗有句话‘虎毒不食子’,但这些母亲比老虎更残忍。法律应适用最高刑罚以儆效尤”,读者表达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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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看,博士、律师邓文强(河内律师团)评价心和协的行为极其残忍,不仅是虐待儿童,还夺走了没有自卫能力的4岁女童的生命。因此,这些犯罪嫌疑人将受到法律的严厉惩罚。
邓文强律师表示,近期连续发生虐待儿童案件,其中多起导致悲惨死亡,引起社会舆论的愤慨和不满。
他认为,近期案件的共同点是直接实施虐待、殴打儿童的人正是生母或与母亲同居的情人。
“这表明不完整的家庭中,儿童与缺乏爱、藐视法律、自私、残忍的继父或继母生活在一起,对孩子构成巨大潜在风险。
这些人可能将怒气发泄在孩子身上,随时侵犯儿童权利,使孩子们始终生活在恐惧和痛苦中,同时生命和健康也经常受到威胁”,邓文强强调。
儿童身体和精神发育尚未完全,因此没有能力自我保护。当被亲人虐待时,案件往往难以发现,难以及时干预;一旦被发现,后果通常已经非常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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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文强律师认为,当前儿童保护工作中最大的空白是缺乏对特殊处境儿童、与不负责任者生活在一起、有暴力倾向或对弱势、易受伤害儿童使用暴力的群体的监督机制。
据他称,目前尚无机制追究未发现或发现但未采取行动保护儿童的周围人的责任。
越南仍缺乏专门的儿童保护机构和专业警察力量。
可用于监控易受伤害儿童和弱势儿童的设备(如摄像头)尚未纳入法律。
此外,家庭、学校和职能部门之间在监督有虐待儿童风险者行为方面缺乏协调机制,在儿童遭受虐待时及时支持和干预方面也缺乏紧密配合。
一些地方的儿童权利法律宣传效果不佳,导致家长和儿童的认识有限。
此外,预算中用于儿童保护活动的经费不足,未能满足设施、设备和人力需求,导致发现、干预和帮助儿童有时不及时,令人痛心的事件仍在不断发生。
邓文强律师表示,保护儿童是全社会的责任,而不仅仅是职能机构的职责。为儿童发声和行动也是社会道德的体现,有助于保护越南国家和人民的未来。
“每个人在发现儿童遭受虐待时都应及时发声、采取行动。周围人的冷漠和漠视可能使儿童最后的希望被熄灭,因为虐待行为在暗处进行。
所有侵犯儿童权利的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的严惩。有些对象必须以生命或永久失去自由为代价,但每起案件仍然是家庭悲剧,给社会留下无尽遗憾”,邓文强强调。
(编译:Eric;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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