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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永胜和项辉方,一对从战火中走来的夫妻,最后在法庭判决和离婚协议书上分道扬镳。
1981年1月,黄永胜站在被告席上,被判处18年有期徒刑。
审判落幕没多久,妻子项辉方正式提出离婚。黄永胜没多说什么,签了字。
这段从抗战时期开始的婚姻,走到了尽头。
黄永胜的一生,前半截是拿命换来的。
他出生在湖北咸宁一个穷苦农家,十几岁参加红军,从班长一路打到兵团司令。
毛泽东给他改过名字,他原名叫黄叙钱,主席说革命战士不能光叙钱,叫他永胜,寓意永远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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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确实打了不少硬仗,红军时期负过重伤,长征爬雪山过草地没掉队,抗美援朝时是志愿军第三兵团司令员,1955年授上将军衔,战功赫赫。
可他的毛病也没藏着——喜欢沾花惹草。
抗战时期在晋察冀就因为这个被聂荣臻当面训过,他低头认错,保证改正。
项辉方那时候是部队里的医护人员,两人自由恋爱结婚,她以为男人成了家会收心。
可黄永胜的保证没能兑现,项辉方忍了又忍,曾经提过离婚,组织没批。
夫妻关系早就冷了下来,只是名义上还维持着一个家。
特殊年代里,项辉方做了一个至关重要的选择。
她没有跟着丈夫的风向走,而是公开反对“打砸抢”和“冲击部队”,还冒险保护了一批受迫害的干部,把他们的真实情况往上面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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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跟黄永胜的分歧不光是家庭内部的裂痕,更是大是大非上的两条路。
黄永胜出事后,项辉方每月领60块钱生活费,等待组织审查。
审查结果出来,她没有受到牵连。
她在给组织的思想汇报里写了四条,条条都透着一股决绝:拥护对黄永胜的公审;要求尽快解决自己的结论问题;担心她和孩子留在原住所的物品被当做黄永胜的财物没收;最后一句——“我不是黄永胜的家属,再次提出和他离婚。”组织批准了。
黄永胜也同意了。
后来的日子,两个人走向了彻底不同的方向。
黄永胜保外就医,被安置在青岛,晚年最大的愿望是穿军装、回咸宁。
1983年他死在青岛,骨灰送回老家安葬。
项辉方则重返工作岗位,先后在总参谋部和军政大学任职,继续做她擅长的政治工作和干部管理工作,一直到退休。
她去世时,组织给她的生平定论是“中国共产党优秀党员、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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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病重期间,都有不少老战友前来探望,但项辉方的探病名单和黄永胜的,几乎没有重叠。
黄永胜临终前跟身边人说起过项辉方,沉默了一阵,说这辈子最对不住的人里有她。
而项辉方晚年住在青岛,偶尔会去黄永胜养病住过的地方走一走,但她从不主动提起他的名字。
有人说她是在看风景,也有人说她是在看一段已经散场的历史。
两个人的婚姻被战争、背叛和政治风暴反复冲刷,到最后各自用各自的方式落幕。
一个求的是最后的尊严,一个守住了自己的清白。
这对夫妻的终局里没有赢家,只有选择的不同。
对此你们有什么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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