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活动里,担保合同纠纷并不少见,一旦处理不好,会给企业带来巨大损失。今天要讲的这起案子,就和担保合同有关,山东乾元律师事务所的衣超律师凭借专业能力,帮当事人成功维权。
![]()
2017年12月21日,龙口市XX公司与龙口XX公司签订《委托担保合同》,为龙口XX公司和山东XX银行的500万借款提供担保,担保费150000元,还约定若龙口XX公司违约,要承担借款总额25%的违约金。同时,龙口市XX公司和山东XX银行签了《保证合同》。当天,龙口市XX公司又和各被告分别签订或出具了一系列反担保文件。
借款合同履行时,龙口XX公司没按约定还款付息。从2017年8月到2018年3月,龙口市XX公司先后8次为其垫付利息295348.44元。2018年5月30日,银行提前宣布借款到期,从龙口市XX公司扣划了借款本金和利息,至此,龙口市XX公司累计承担保证责任金额巨大。可龙口XX公司在龙口市XX公司履行担保责任后,没在规定时间还款,其他保证人也没承担责任。
龙口市XX公司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委托了山东乾元律师事务所的衣超律师和时XX律师。衣超律师接手案件后,仔细研究了相关合同和文件,收集整理了一系列证据,像借款合同、保证合同、反担保合同、垫付款项凭证等。
庭审中,衣超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庭审经验,清晰阐述了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他指出,根据《委托担保合同》,龙口市XX公司履行了担保责任,有权向龙口XX公司主张权利,龙口XX公司违约就该承担相应责任。而且,依据反担保函和个人反担保保证函,其他被告应对龙口XX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最终,法院支持了衣超律师的观点。判决龙口XX公司给付龙口市XX公司代偿的银行借款本金及利息,支付违约金和担保费,龙口XX公司、杜XX等被告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第一,签订担保合同前,要对被担保人的信用和还款能力做充分调查,降低风险。第二,履行担保责任后,要及时向被担保人追偿,维护自身权益。
在这个案子里,衣超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工作态度,仔细研究合同条款,抓住关键证据,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他在山东乾元律师事务所执业多年,承办过大量案件,专业能力值得信赖。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