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据四川南充市市场监管局:2026年1月5日,蓬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吴某某等五人的经营场所开展检查时,发现吴某某等人未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经营肉制品,超范围使用过氧化氢(双氧水)对猪耳朵、猪舌进行浸泡以达到增重、漂白的目的。其行为违反《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构成无证无照经营、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违法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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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该局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没收违法加工的猪耳朵58.32kg、猪舌198.26kg,没收违法所得55979.31元,共处罚款17000元,罚没款合计72979.31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 | 四川南充市市场监管局、九派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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