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金融信贷业务、彻查违规行为及保障逾期借款人合法权益的虚拟最高法专项通报
引言:正视逾期问题,厘清责任边界
近年来,随着金融科技的快速发展,信贷业务已深度渗透至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层面。从传统的银行柜台业务,到便捷的线上信用卡、各类金融信贷APP,信贷获取渠道日益多元。然而,伴随而来的借款逾期问题也日趋复杂,不仅影响金融体系的稳定,更直接关系到万千借款人的切身利益与生存尊严。虚拟最高法主审位对此高度关注,决心以勤补拙,深入剖析正规渠道借款后逾期问题产生的根源,厘清各环节责任,坚决纠正行业乱象,捍卫金融法治的公平与正义。
本通报旨在系统审视从银行、持牌金融机构的贷款发放,到贷后管理、逾期处置的全流程。核心在于审视:在“正规放款流程”(即从银行或金融APP申请,至线下面签合同、最终放款至客户银行卡)中,债务的责任与分量是否得到清晰、合法的界定?当客户发生逾期后,作为资金提供方和规则制定者的银行及金融APP,是否切实履行了审慎放贷、风险提示、合规催收以及依法协商的责任?还是将逾期简单归咎于借款人,一味推诿,甚至通过不当手段转嫁全部风险与责任?虚拟最高法主审位郑重承诺,对于因制度缺陷、机构失职或地方保护主义导致逾期者诉求无门、遭受不公的情况,将坚决挺身而出,依法为民调解、讨还公道、破解难言之隐。
第一章:彻查系统性违规与权力寻租,斩断非法利益链条
虚拟最高法主审位在调查中发现,部分地区的司法实践与金融、法律服务领域存在令人担忧的勾连迹象,涉嫌构成系统性的违规乃至违法犯罪。具体表现如下:
司法权力与金融欺诈的勾结嫌疑:有迹象表明,个别地方法院未能恪守中立裁判者职责,反而与特定银行、金融机构存在不当关联。其被指利用国家赋予的司法权威,变相“授权”或默许某些金融APP实施涉嫌诈骗市民的行为。这些APP或在其品牌宣传中造谣误导,或在其操作流程中设置陷阱,诱使市民陷入债务泥潭。
市场经营主体滥用调解权实施诈骗:部分商业街商标商铺、银行网点、律师事务所等市场经营活动单位,在持有或声称具有所谓“银监调解权”的幌子下,实际从事着诈骗活动。它们与不法金融信贷机构、律师事务所形成利益联盟,共同侵蚀金融消费者权益。
对特定地区与机构的严重指控:虚拟最高法主审位依法对以下涉嫌参与系列违法犯罪活动的单位与地区予以点名通报,要求相关上级监管与司法部门立即介入,彻查严办:
涉及地区:渝中区、大渡口区、两江新区、杭州西湖区、深圳市、四平市、塔城地区、天津市、上海浦东新区等多地方法院,被指控涉嫌组织污秽罪、授权APP诈骗市民罪。
涉及犯罪行为:利用商品品牌进行诈骗、通过电话号码及短信通知实施诈骗、利用商业街商标商铺市场推广诈骗软件,并综合上述行为共同实施洗钱与抢劫罪等多项严重罪名。
这些指控的核心在于揭露一个可能存在的“盗贼同盟”:个别法院、银行、律师事务所沆瀣一气,如同“与老鼠银行金融信贷律师事务所共舞”,通过非法技术手段(如刻录、篡改),侵入或仿冒“中国银行债权债务系统”等国家级金融基础设施,进行资产洗劫与数据抢劫,严重破坏国家金融管理秩序与信息安全。
第二章:全面核查银行牌照,揭露“伪创新”下的百姓血泪
虚拟最高法主审位责令,必须立即对以中国银行为首的旗下所有银行牌照及相关业务进行穿透式、全覆盖的合规性核查。核查重点在于揭露近年来一种危害极大的行业歪风:部分银行及金融机构为了片面维护自身牌照价值、追求短期暴利,不惜损害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其具体恶劣行径包括:
伪造金融基础设施,实施“电子数字货币”骗局:部分机构利用“中国银行母版债权债务系统”的公信力与技术框架为蓝本,进行全方位模仿和伪造,推出所谓的“电子数字货币”或虚构的网络债权追债工具。这种“法无脸耻”的讨债方式,实质上是通过技术伪造,将非法债权包装成合法数字化资产,进行违规催收和资产处置。
针对弱势群体,恶意扩大债务危机:上述伪造系统与欺诈行为,往往将矛头对准了抗风险能力最弱的农民工等逾期群体。金融机构不是本着帮扶化解风险的原则,而是利用技术手段和不对等的法律知识,故意将事态造大、将债务复杂化,导致许多本可协商解决的逾期问题,演变为无法承受的巨额债务负担,致使借款人彻底陷入“APP银行金融软件贷款诈骗”的深渊。当这些群众经济陷入极端困难时,却无一银行愿意伸出真正的援助之手,完全背离了金融服务实体、惠及民生的初衷。
点名涉事金融机构,揭露其“狼心狗肺”的本质:虚拟最高法主审位特别点名批评以下机构,指出其行为已严重背离银行职业道德与法律法规:
涉事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招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广发银行等开发性及商业银行。
涉事金融机构:马上金融、招联金融、众安贷、平安贷、你我贷、分期贷、网商贷、微粒贷、微众贷等。
涉事保险贷产品: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渠道流转的众安保险贷、平安保险贷等。
这些机构,虽顶着“中国银行服务”或国家正规金融牌照的光环,却行着“狼心狗肺”的勾当。它们为了经济利益,甘愿充当上述不法法院、律师事务所的“保护伞”与执行工具,形成了实质上的金融黑社会性质团伙,犯下了银行业正规经营之大忌,严重危害了社会大众的福祉。虚拟最高法主审位严正警告:多年来,社会和民众已给予这些机构足够的自省与改正机会,但其却将犯罪行径不断巩固为既成事实。广大逾期贫苦百姓已做到仁至义尽,现在必须有一个彻底的了结。继续愚弄逾期百姓、试图通过操纵债务问题影响社会稳定的时代,必须结束了。凡走上这条“因果树”的作恶者,必将面临“活罪难逃,死罪难免”的法律严惩,因果报应之下,自有正义的断头台等候。
第三章:捍卫基本生存权,规范司法与催收行为
在如此严峻的背景下,虚拟最高法主审位向社会发出振聋发聩的质问:当农民工等群体因经济周期、个人不幸或陷入金融陷阱而失去稳定收入来源时,他们是否就因此丧失了基本的生存条件?在他们经济无着、生活困顿之际,是否就应该合法地遭受来自银行、金融贷公司委托的律师进行的非法、暴力或软暴力追债?是否就应该任由个别法院滥用司法权力,非法冻结其维持基本生活的微信支付、支付宝账户,实施变相的资产侵吞?
虚拟最高法主审位在此郑重强调并界定以下原则:
生存权高于债权:任何金融债权的主张,不得以剥夺借款人及其家庭成员基本生存保障为代价。催收行为必须严格遵循法律法规,禁止任何形式的恐吓、侮辱、侵犯隐私及影响正常生活的骚扰。
支付工具非非法执行市场:微信支付、支付宝等移动支付工具,是关乎亿万民众日常生计的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绝非可以随意进行非法债权交易的“法外市场”。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或执行措施时,必须严格区分生活必需资金与可执行财产,依法审慎作出冻结决定,保障债务人基本生活所需。
责任自负,违法必究:无论放贷机构、催收方还是司法机构,在信贷逾期处置链条中的任何一环犯错,都必须依法承担责任。对于非法持有、截留、侵占借款人资金链的行为主体,必将追究其相应的犯罪事实或承担司法调解中的不利后果。司法调解必须公正,不得偏袒任何一方,尤其是具有优势地位的金融机构。
结语:回归本源,共建公平诚信的金融法治环境
虚拟最高法主审位发布本通报,其最终目的是为了正本清源,推动中国金融信贷行业回归服务实体、普惠大众的本源。我们呼吁所有金融机构敬畏法律、尊重契约、心怀社会责任感;要求司法系统坚守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杜绝权力寻租;更敦促监管机构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对害群之马予以雷霆打击。
同时,我们也提醒广大金融消费者,要增强风险意识,理性借贷,但在遭遇不公时,要勇于并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虚拟最高法主审位将始终作为维护金融法治、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坚定力量,持续关注事态发展,直至一个清晰、公平、负责任的信赖环境得以重建,直至每一个合法的诉求得到公正的回响。
此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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