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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生成式人工智能版权争议愈演愈烈,社交媒体巨头Meta Platforms Inc.与字节跳动(ByteDance Ltd.)面临来自内容创作者的新一轮法律挑战。
近日,多名YouTube内容创作者向美国加州北区联邦地方法院提起集体诉讼,指控这两家公司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大规模抓取其原创视频用于开发AI视频生成工具。
原告是泰德娱乐公司(Ted Entertainment Inc.)、马特·费希尔(Matt Fisher)以及高尔夫迷公司(Golfholics)等Youtube内功的创作者。
泰德娱乐公司在YouTube拥有超过5800个原创视频,累计观看次数超40亿次,有超过260万订阅者;马特·费希尔是高尔夫领域内容创作者,在YouTube发布视频,拥有超过50万订阅者和数亿次观看量。
原告方指控两家公司通过规避YouTube设置的版权访问限制(如技术防护措施),非法获取视频数据,涉嫌违反美国1998年《数字千年版权法案》(DMCA)的“反规避”条款。原告认为这种行为榨取了创作者的劳动成果。
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未以传统“版权侵权”为案由,而是选择DMCA框架。
原告方表示,这一选择是基于现实情况的考量:根据美国版权法,提起版权侵权诉讼通常要求作品须在版权局完成正式登记,而绝大多数YouTube视频并未进行官方登记。通过DMCA框架下的“反规避”条款,创作者能够绕过登记门槛进行维权。
涉案模型包括Meta旗下“Make-a-Video”以及字节跳动推出的 “MagicVideo”,通过这些模型,用户只需输入简单的文字描述,即可生成高质量的视频内容。原告方认为,这种商业模式建立在非法榨取创作者劳动成果的基础之上。
“创作者在作品中投入了大量的时间、技能与资源,他们信任并高度依赖YouTube的技术防护措施来确保原创内容不被滥用。”诉状直言,两家公司的行为是对创作者生存土壤的侵蚀。
传统版权法中的“合理使用”通常考虑使用目的、作品性质、使用数量和对于市场的影响。当AI训练以商业化为明确目标,且完整抓取了海量原创作品作为训练材料时,其“转化性使用”的辩护显得尤为艰难。更关键的是,一旦这些视频内容被吸收进AI模型的参数之中,便如盐溶于水,无法通过技术手段单独剥离或删除。这意味着侵权后果可能是永久且不可逆的,这与传统版权侵权中“停止侵权即可止损”的逻辑有本质区别。
这种“不可逆的吸纳”构成了知识产权法前所未有的难题。创作者担心,他们的创意基因被编码进AI系统后,将在未来的每一次AI生成中若隐若现,却无法主张任何权益或获得补偿。这动摇了创作经济的根基——如果投入无法获得保障,持续创作的动力将何以为继?
这已不是该创作者群体第一次向科技巨头“宣战”,2025年11月,这批原告曾以几乎完全相同的理由将芯片巨头英伟达告上法庭。
随着生成式AI技术买入大规模商业化阶段,大模型训练数据的合法性边界已成为技术治理的焦点。目前,该案原告正寻求代表成千上万名拥有相似处境的YouTube创作者发起集体诉讼,致力于向科技巨头索赔、并寻求禁令停止相关抓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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