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封面新闻
【#律师解读虞书欣父亲名誉侵权案#:#虞书欣父亲状告网友旨在恢复名誉#】12月10日,在人民法院公告网上显示的最新公告中,有一份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内容涉及虞丕杰与李某某名誉权纠纷。公告称,因被告李某某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公告显示的起诉状副本中,虞丕杰要求该网友停止侵权行为,在其微博账号和《人民法院报》上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维权成本等共计17万元。针对这份公告,毫达(成都)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孙顺发告诉@封面新闻 记者,“传票是诉讼程序的开端,本案目前尚未有判决结果”,所以,网传被告人“一觉醒来要坐牢”“追星追到被罚17万”等评价,目前尚不成立,一切需以法院判决结果为准。在虞丕杰起诉的两位网友中,被告李某某因“下落不明”,法院采取公告送达。孙顺发解释说,“法院在被告地址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时,通过公告方式(如法院网站、报纸等)发布”,并不是网友理解的“消失”“查无此人”。而如果被告继续无法联系,法院将依法“缺席审理”,根据原被告的事实依据和证据作出判决。“判决生效后,若被告拒不履行,虞丕杰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财产。”孙顺发说。本案中,舆论涉及的焦点为虞丕杰是否存在“侵吞国有资产”与“官商勾结”。对此,孙顺发解释道,“‘侵吞国有资产’可能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贪污罪、职务侵占罪或私分国有资产罪,具体需根据行为主体、手段和金额判定。量刑标准依金额和情节而定,最高可处无期徒刑或死刑。”而“官商勾结”通常指公职人员与企业之间的不正当利益交换,可能触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或非法经营罪等。“判定需要证据证明存在权钱交易或损害公共利益,量刑依犯罪情节轻重,从罚款到有期徒刑不等。”孙顺发同时强调,“这些指控需经司法程序查证,未经法院认定均属‘不实信息’。”而虞丕杰诉求集中于“名誉权”侵权,若法院认定被告言论构成侵权,将会面临哪些处罚?除了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及经济损失等,若情节严重(如诽谤信息点击量超5000次或转发超500次),可能触犯诽谤罪,最高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孙顺发对案件进行解释,“本案中,虞丕杰通过民事索赔维权,旨在恢复个人声誉,而非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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