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呼伦贝尔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就大家近期咨询相对较多的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房屋套数如何认定、贷款发放后借款人从什么时候开始归还贷款本息等问题,来进行解答。
一、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房屋套数如何认定?
答: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办理贷款时,家庭住房套数以购房地的实有住房套数进行认定。(提供购房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开具的房屋权属登记信息证明。)
二、贷款发放后,如遇利率调整,需要办理什么业务?
答:无需借款人办理任何业务,贷款期间,遇法定利率调整,于下年1月1日开始,系统将自动按照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
三、公积金贷款时预留的还款银行卡如丢失、损坏该怎么办?
答:可以前往贷款地公积金业务部或使用“呼伦贝尔公积金”手机APP办理还款账号变更业务。(1、只能变更为与原还款账号同一银行的银行卡。2、只能变更扣款人为借款人本人的银行卡。)
四、贷款发放后,借款人电话、婚姻等贷后基本信息出现变化怎么办?
答:公积金贷款期间内,借款人电话、婚姻关系等基本信息发生变更时,借款人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应材料到贷款地公积金业务部做贷后基本信息变更业务,登记变更信息。如变更内容涉及抵押人、担保人的,须经其本人同意后再与公积金中心签订补充协议。
▌来源:呼伦贝尔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编辑:张金峰
编审:赵宗杰 张革
终审:刘畅 雷建军
总监制:肇慧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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