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切实做好寒潮降温时期消防安全工作,11月18日至12月5日,温州集中开展“守护平安”7号消防安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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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对象及内容
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老旧民房
生产、储存、经营区域与居住部分是否按规定落实物理分隔措施;电动自行车是否规范充停;小太阳、电热毯、电暖器等取暖设备是否规范使用;承租户是否掌握灭火器使用、应急逃生等基础消防知识。
员工集体宿舍、学校宿舍、医院病房楼、养老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保持畅通;消防设施是否严重损坏无法正常使用;是否存在边营业边施工现象;小太阳、电热毯、电暖器等取暖设备是否规范使用;单位主体责任是否落实,是否落实值班值守,定期开展防火检查等。
工业企业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保持畅通;消防设施是否严重损坏无法正常使用;是否存在违规动火情形;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单位主体责任是否落实,是否制定完善应急预案,消控室值班人员是否在岗在位;普通员工是否掌握“三个来”应急逃生知识。
独居老人等弱势群体居住场所
小太阳、电热毯、电暖器等取暖设备是否规范使用;是否掌握安全用火用气用电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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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措施
开展夜查夜巡
行动期间,各县(市、区)消专委办每天要派出一定数量的检查组开展夜查,11月26日、12月2日晚,全市组织开展集中夜查行动。要发动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关于常态化开展“强基提能”平安夜巡行动的通知》(温组发〔2024〕26号),有效整合辖区公安、应急、执法等专业力量参与平安夜查夜巡。
做好培训演练
要联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工业企业等重点场所开展1次冬季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督促单位开展消防自查自纠,提升单位和员工消防安全自防自救能力。
强化宣传教育
要结合119宣传月主题活动,充分利用各类载体开展冬季消防安全宣传,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常识,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对独居老人等弱势群体,要开展一次“敲门入户”式宣传提示,提醒及时更换老旧取暖设备。
编 辑:温州消防全媒体中心
初 审:金鹤立
终 审:叶 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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